房屋买卖合同,对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对方还是不能支付,我把房子再卖给别人算违规吗?

更新时间:2018-10-24 21:25:04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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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对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经过协商我宽限对方几天的时间,对方还是不能支付,我把房子再卖给别人算违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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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房屋买卖合同订立需要双方签名确认,但生活中有些为了自身利益,伪造他人签名,从而签订了违背一方当事人意愿的合同。那么,这种情况下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伪造他人签名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属于伪造的合同,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本不知晓签合同事宜,那么该份合同并未达成合意,因此该份房屋买卖合同也并没有成立。但是,如果在后边不知晓的一方对房屋买卖合同追认的除外。   首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伪造他人签名的属于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情形,这种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其次,合同法的立法一直宗旨注重契约精神,要达成契约,必须双方达成合意才行,如果该合同未达成合意,则该合同未成立。   所以,伪造他人签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因为合同一方的不知情,因此并没有达成合同合意,房屋买卖合同也因此无效。
2018-10-24 20: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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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应包括: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应明确房屋坐落的地点(方向、朝向、门牌号码等)、类型(公房或私房)、结构(木制、砖制等)、质量(新旧程度、使用状况)、房屋四至、邻界状况及附属设施等内容。
3. 数量。
应写明房屋的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居住面积(平方米)、楼层数或房间数等。
4. 价金。
这是合同中最重要的条款。应先由当地房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估价,确定出最高价格的限度,然后由双方当事人在此限度内自由协商确定,最后报主管机关审查批准。
5. 交付方法。
6. 交付期限。
应写明交付价款的期限和交付房屋的期限。
7. 交付地点。
8.违约责任。
即未按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一般在合同中应确定承担责任的方式,如的数额或比例。
如有必要还可写明赔偿损失的方式。
9. 解决争议的方法。
即双方发生纠纷后是申请仲裁还是提起诉讼。
以上是房屋买卖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下,当事人在合同中还可约定其他条款。
2018-10-24 21: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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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卖方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向卖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1.卖双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3.质量要求;  
4.包装方式;  
5.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6.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7.结算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条款(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质量保证期等)  买卖合同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人。  买卖合同应当对买卖的标的物进行详细的描述,做到明确具体一目了然。  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卖方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合同中应当规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通知卖方,买方怠于通知的,视为所交货物符合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应及时检验,并在发现问题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  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务还有按照约定的数额、地点、时间支付价款等,卖方的义务还有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相关单证和资料、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标的物等。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买方的违约的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照约定提货、付款等,卖方的违约情形大致有毁约、未按期交货、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等。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2018-10-24 21: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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