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借款合同和收据,打给了中间人,对方要求我偿还,怎么办?我需要偿还么?
更新时间:2018-10-23 04:17:35人浏览
问题描述: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
二、 “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0866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 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
二、 “持有”文书的法律意义不同 借款合同一般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从前述分析可知,持有借款合同,不当然具有证明约定义务是否履行(发生)的法律意义,只能证明合同成立(或生效),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具体内容。
三、对是否已经还款的证明作用不同 借款是要偿还的,从理论上讲,任何借款文书都应有偿还时间(虽然实践中有未明确的,但不等于不需要偿还)。持有借款合同或借据对于证明是否还款有不同的作用。
2018-10-23 04:01:10
咨询我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六条)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5234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一百九十六条)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的特别规定: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3)、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2018-10-23 04:05:39
咨询我
已帮助17988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如果是确实因为没有钱还而不是有钱不还的老赖的话,这种情况下对方起诉欠款人是不会被判刑的,法院会下达强制执行还款命令,接受法院判决,但是确实没钱就没办法执行下去。如果有钱或资产能力而不还的话,那就是拒绝执行法院判决,就是犯了拒执罪,这种情况下就会被判坐牢。
法律规定有五种情形,会构成“拒执罪”。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碍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规定有五种情形,会构成“拒执罪”。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碍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2018-10-23 04:17:3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借款人,担保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和解法。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钱不还怎么办?首先,申请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1、债权人可以在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时,通过公证程序将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法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具体根据担保合同约定确定,如果是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看和合同约定。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丈夫借款妻子要偿还吗?
孙某向他人借下了170万元的巨额债务,到期后还剩下130万元无法归还。借款人黄某就将孙某及其妻子告上法院。那么,这130万元,妻子是否要偿还?法庭审理认为巨额借
债权债务案例
人浏览
一、成立的方式不同:根据《合同法》,“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哪些?借款合同主要条款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便是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般应包括借款种类、借款币种和借款用途等条款。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款合同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吗?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答:根据《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贷款人不能拒收。在提前偿还借款时,借款利息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但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也可以
合同动态
人浏览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借款合同的文本格式?
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借款合同的文本格式?签订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第一,借款合同必须依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以保证国家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银行应对
合同动态
人浏览
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归还借款时,应当证明的事实包括两个方面:1、双方就借贷法律关系达成合意;2、出借人实际向借款人交付了出借款项。出借人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借款凭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4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