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三月份的情况下跟领班说离职 随后他不跟负责人说,这个月我跟负责人说,负责人说我要等下月再给辞职单,是否合理合法的。
更新时间:2021-04-30 16:49:39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还在三月份的情况下跟领班说离职 随后他不跟负责人说,这个月我跟负责人说,负责人说我要等下月再给辞职单,是否合理合法的。
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16871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2021-04-30 16:49:3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2、法律依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建议你尽快去做工伤鉴定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辞职后被拖欠工资,如何让老板掏钱给你?
有单位是这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了离职手续,说好三天之内把工资发到对方的工资卡上,但是为什么过了三天工资卡里的金额没有任何的动静。打电话找找单
工资
人浏览
领导不给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只需提前三十日提交书面离职报告,到期后即可离职;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日。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员工流失率:谁说我不在乎?
跳蚤满天飞。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异常活跃。有HR评价说:跳槽远比欧美市场厉害,更不用说日本了。HR面对员工离职是不是已经有点麻木了?反正找工作的人多的是,没有谁真的
员工管理
人浏览
1、工伤后,如果主动辞职的,除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外,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是如果有工伤伤残的话,可以依法获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职经理签合同,公司不认违约吗
离职经理以公司名义签合同公司拒绝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家装工程尚未完工,装修队就擅自撤离,公司却以合同系已离职的项目经理签订,非公司行为为由拒绝担责,业主无奈起诉到法
违约责任
人浏览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