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舍友用我的相册在社交网络平台去泡妞,算侵权行为吗?沒有历经我的愿意
更新时间:2021-04-30 09:49:0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舍友用我的相册在社交网络平台去泡妞,算侵权行为吗?沒有历经我的愿意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8552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网络侵权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网络侵权行为按主体可分为网站侵权(法人)和网民(自然人)侵权,按侵权的主观过错可分为主动侵权(恶意侵权)和被动侵权,按侵权的内容可分为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也有同时侵犯的情况)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顾名思义,是指在网络环境下所发生的侵权行为。所谓网络是指“将地理位置不同,并具有独立功能的多个计算机系统通过通信设备和线路连接起来以功能完善的网络软件(即网络通信协议、信息交换方式及网络操作系统等,实现网络中资源共享的系统。
”网络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在本质上是相同的,即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财产和人身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依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人损害行为。
网络侵权行为按主体可分为网站侵权(法人)和网民(自然人)侵权,按侵权的主观过错可分为主动侵权(恶意侵权)和被动侵权,按侵权的内容可分为侵犯人身权和侵犯财产权(也有同时侵犯的情况)
2021-04-30 09:25:3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你好,要看具体操作模式才能确定,可以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有借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所以不属于违法行为。而且民间借款,利息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可以的,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赔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但是如果是记者在采访中,对一些污染环境、没有社会公德的人和事,通过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布视频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构成著作权侵权,例如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请问能问一下具体情况吗?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打骚扰电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或侵权行为,行为人应承担法律后果。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治安行政责任;也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或民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网络创业,你哪行在行?
很多人想创业,仿佛创业是一个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同时,也有很多人头破血流,因为很多人做了并不适合他们的事情,那么,你了解你适合什么吗?好好读读这篇文章,自己体会
商业招商动态
人浏览
你好,请问有无侵犯他人权益?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复制转发别人的博文,也算侵权?
案件回放2009年6月17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出租车司机李强在博客西北风的空间搜狐博客上,发表了一篇有关东西方文化比较的文章,跳水教练于芬多次访问李强的博客,并
著作权动态
人浏览
故意诋毁诽谤她人名誉涉嫌诽谤罪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