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情况:建筑施工归属于城镇,个人建造房子,屋主将工程施工承揽给承包方,一名女职工在承包方处打工赚钱,工作中从6楼摔下,现场身亡,逝者和承包方沒有签署劳动合同书,薪水按天测算,我想问一下:逝者与承包方

更新时间:2021-04-23 08:14:55人浏览
问题描述:
详细情况:建筑施工归属于城镇,个人建造房子,屋主将工程施工承揽给承包方,一名女职工在承包方处打工赚钱,工作中从6楼摔下,现场身亡,逝者和承包方沒有签署劳动合同书,薪水按天测算,我想问一下:逝者与承包方或屋主方为劳务关系還是雇佣关系。?逝者的赔付应按哪些方法测算?,都是有这些赔付新项目。感谢!详细情况:建筑施工归属于城镇,个人建造房子,屋主将工程施工承揽给承包方,一名女职工在承包方处打工赚钱,工作中从6楼摔下,现场身亡,逝者和承包方沒有签署劳动合同书,薪水按天测算,我想问一下:逝者与承包方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452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属于工伤,应该享受相应的工亡待遇。建议你们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要求工亡待遇。工伤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39条】【总额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基金支出】  
(2).丧葬补助金【39条】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金支出】
(3).供养亲属抚恤金【39条】【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
1、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总额不超过生前工资】【基金支出】 如需法律帮助,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2021-04-23 07:47:0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4544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2021-04-23 07:51:50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165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劳务关系多为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虽然是临时雇佣,但也符合雇佣关系,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2021-04-23 08:06:03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535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3、请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被告为车辆所有人、司机、保险公司等。
5、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工资、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6、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7、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你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无法要求赔偿,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而他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8、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2021-04-23 08:14:55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工程施工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1、合同必备条款明确、完备;2、需注意合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有哪些义务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有哪些义务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的义务有:按照约定提供材料的义务;协助工作的义务;验收工作成果的义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
合同纠纷
次播放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加工承揽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加工承揽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法律没有规定承揽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如果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建议您先跟主要负责人沟通的时候私下录音留作证据,还有看看有没有以前的信息或邮件等往来记录,金钱交易往来,证人的话尽量多找几个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包方和承包方是什么意思
发包方和承包方是什么意思
1、发包方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
公司企业
人浏览
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事故须发生建筑施工过程中。一项工程的建设一般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等一系列过程。作为整个建筑活动的一部分,施工过程主要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2、《工伤保险条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生效要件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具体要求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
合同纠纷
人浏览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1)接受中标通知书。(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4)谈判。(5)参照发包人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怎么样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怎么样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确定方式为按照不动产纠纷提起的损失,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建设工程施工中因承包人的原因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扬州:欠薪别想承揽政府工程
扬州:欠薪别想承揽政府工程
日前,扬州市出台国有投资工程承包商名录管理办法,首次明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从年度承包商名录中清出,两年内不得承包政府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还规定,对在申请时隐瞒真
劳动法动态
人浏览
雇佣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期间,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合同。雇员受雇主控制、指挥、监督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是控制他人行为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需写明,施工双方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等基本信息;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和建设工期;竣工验收的时间和要求;以及质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
借用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是,无效的。尽管合同无效,但是工程已经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承包人仍然可以请求发包人参照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发生工伤后,应尽快要求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提出的话,自己也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年内)。认定为工伤后,再申请工伤等级鉴定。鉴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利息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是否应当支付利息
发包人欠付承包人工程价款的,应当支付利息。如果当事人对利息的支付标准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进行支付;没有约定的,则按照中国人
建筑工程
人浏览
没有合同的情况下拖欠工程款,通常工程款可以要回来,但是前提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已经投入使用。在民事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