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对我作出判决后,对方要求一次付款,我一个月付3000,如果他不同意,房子会被拍卖吗?
更新时间:2021-04-14 01:44:0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房子对我作出判决后,对方要求一次付款,我一个月付3000,如果他不同意,房子会被拍卖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12668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释
(2004)16号)
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2004)16号)
第十九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
……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
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2021-04-14 01:18:1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通常来说,银行是房子的第一抵押权人,如不能按期偿还银行贷款,银行有权起诉到法院,再申请法院拍卖房子,拍卖所得款用于偿还贷款,在这种抵押状态下,也只有银行能拍卖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准备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所需要的证据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违反合同约定后,对方不要求你按期还款,要求你一次性支付剩余借款了,并且要求你承担未按期还款的违约金及其为了维护权益所产生的损失。
若需要长沙律师帮忙,可以与我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后财产和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都是夫妻共有,一人一半权益,债务需要共担,一起偿还,如果离婚,可以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和债务。《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你好,一、执行期限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2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法院的拍卖公告中明确告知拍卖的房屋手续不全、不能过户,则买方过不了户的,不能找法院退款。如果拍卖公告中没有告知不能过户,则这种情况可以找法院退款。如果该房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孩子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孩子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方不履行法院调解书的约定,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因纠纷经过法院的调解,辛辛苦苦拿到法院的调解书,但是对方却没有按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这时候该怎么办?是需要重新起诉,还是像对...
民事调解效力
人浏览
通过法院拍卖的需提交:(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2)竞授人身份证明;(3)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拍卖款证明;(4)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