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被劳务公司以一个冬工的名义送到一家公司,然后和它签订了“兼职临时用工协议”,但是协议上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务公司未按事先约定支付我工资,发生劳动争议,本劳动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21-03-25 13:49:57人浏览
问题描述:
前几天被劳务公司以一个冬工的名义送到一家公司,然后和它签订了“兼职临时用工协议”,但是协议上说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劳务公司未按事先约定支付我工资,发生劳动争议,本劳动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913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如果是公司给员工调整岗位,但是员工不同意,原则上是不支持员工的,你只能够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要么接受降薪继续工作,要么只有辞职不做。这种事情无非就是公司认为你在原先的岗位上不能够胜任或者是存心给你降薪换岗位,逼得让你自己辞职,而得不到应该的补偿。
2021-03-25 13:33:0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771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合同是单位对员工一种负责的证明,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  
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  
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021-03-25 13:37:3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7954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合同上工资怎么写劳动合同中工资按照一般承诺多少就应该写多少,试用期工资有明文规定的不低于约定工资的80%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绩效和考勤和岗位工资应该明确数额或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申请劳动仲裁讨薪。
2021-03-25 13:49:57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412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以及时效也各不相同。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对待。劳动者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接受单位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依据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为普通民商案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适用劳动法规定的60天仲裁时效,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进入诉讼阶段,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且审查仲裁程序和实体处理是否合法,依法做出裁决。  对于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因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然后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实体上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做出裁决。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如何认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进而进行合并审理,就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而对该问题的不同理解,会导致不同的诉讼结果。不同诉讼结果则当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  根据劳动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内容,对当事人增加的诉讼请求是否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进而合并审理,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必须是相同的当事人之间在同一诉讼中增加的诉讼请求;  
2.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之间必须属于同类争议;  
3.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2021-03-25 13:44:5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劳动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劳动协议算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并不是以文件的名称来认定的,只要是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自愿平等原则下签订的协议,协议中确立
劳动纠纷
人浏览
个人承包的劳务合同是否有效?
个人承包的劳务合同是否有效?
个人承包的劳务合同,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情形,以及没有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等无效
合同纠纷
人浏览
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公司方的同意与否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特别规定”
《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特别规定”
根据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法》,北京出台的五大合同示范文本中,还专门对另外两种用工形式制定了范本——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
劳动合同法论文
人浏览
1、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的。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用工误区:合同不能约定违约金?
劳动用工误区:合同不能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不能约定违约金?《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违约金
人浏览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怎样签?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动合同怎样签?
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分五种11月14日,市劳动保障局针对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三种期限类型和两种用工形式发布了5种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合同订立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达成一致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订立
人浏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约定管辖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争议中,双方约定管辖条款具有效力。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
争议解决
人浏览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外国人就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外国人就业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外国人就业,也适用劳动合同法。只要是在我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以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法口头订立有法律效力吗
劳动合同法口头订立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劳动合同是口头约定的,那么无法保证双方能够按照约定履行,同时,如果双方出现纠纷,很难举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已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吗?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
合同终止条件
人浏览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2、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