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属于二婚。我妈妈以前有三个孩子。父母离婚很久了。这所房子最初是以我父亲的名义建造的。财产是离婚后的财产。父亲去世后,我把财产放在母亲名下。没多久我妈就去世了。那三姐妹有继承权吗?
更新时间:2021-03-22 11:35:53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父母属于二婚。我妈妈以前有三个孩子。父母离婚很久了。这所房子最初是以我父亲的名义建造的。财产是离婚后的财产。父亲去世后,我把财产放在母亲名下。没多久我妈就去世了。那三姐妹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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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021-03-22 1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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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那应该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你就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2,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2,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2021-03-22 11: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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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21-03-22 11:3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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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当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他们过世之后,需要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规定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住房。
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住房。
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2021-03-22 11: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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