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协议离婚,并有离婚协议书在当地民政局做了存档,我想这个具备法律效应吗备法律效应吗?
在威海,男女双方打算协议离婚的,双方应该到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一套完整的协议离婚程序包括几大步骤:申请、审查和登记。
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一套完整的协议离婚程序包括几大步骤:申请、审查和登记。
(一)申请
申请是当事人将其离婚的意思表示呈送婚姻登记机关的行为。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则因城市和农村的划分面有所区别,一般说来:婚姻登记管理在城市必须集中到城区民政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农村也要集中到县民政婚姻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婚姻当事人提出离婚申请的同时,还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哪些证件和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原因、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分割及债务清偿等事项,协议内容应当注意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一份标准的离婚协议书上除必须写明双方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
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时另一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方法和期限、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财产(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和债权等)分割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等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审查
审查是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离婚申请后,查明当事人所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以及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等内容。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主要包括形式审和实质审两部分内容。形式审主要是查明双方当事人携带的证明和证件是否齐全,如有遗漏或错误,婚姻登记机关可限期要求当事人予以补正或改正。事实审则主要是审查当事人是否符合登记离婚的条件,如当事人是否自愿,是否就子女抚养、夫妻一方困难时的经济帮助、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协议等。当事人对登记机关需要了解的情况应如实提供,不得欺骗或有所隐瞒。
(三)登记
登记即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符合条件的离婚申请予以确认,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离婚协议不属于可由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但当事人可以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
(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因此,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协议无法履行的,可向法院起诉,待法院审理后,才可依据法院的裁判申请执行。
温馨提示:
关于离婚协议是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法律对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有着严格的要求。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仅限于以下几类:
1、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2、裁机构的裁决;
3、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4政机关在职权范围内依据行政法规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决定。
凡不在前述列举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介入执行。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最好有明确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六、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七、双方当事人的签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