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年土地使用证发错了,现在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我现在可以申请要回房子吗?有没有期限?能不能要回来?
更新时间:2018-10-07 04:11:08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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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年土地使用证发错了,现在房产证是对方的名字,我现在可以申请要回房子吗?有没有期限?这个房子我能不能要回来?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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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
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
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
2018-10-07 03: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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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的申请工作流程
1.划拨用地申请: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向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划拨申请。申请说明用地单位、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及意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2.划拨用地收件: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交的划拨用地申请后,通知用地单位提交申请所需各项文件、资料。
3.划拨用地填表:用地单位交齐文件、资料后,填写《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 准入条件用地单位提出划拨用地申请,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主要包括:
(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建设内容、规模与此同时申报情况相符。
3.符合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相关要求,主要包括:
(1)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在有效期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与申报相符;
(3)总投资、资金来源清楚;
(4)建设内容、规模、用途明确。
4.属于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有市、区(县)两级危改办立项批复,且在有效期限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准确;
(3)危改的具体方式明确;
(4)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与申报相符;
(5)总投资、资金来源清楚;
(6)建设内容、规模、用途与实际相符。
5.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有市建委开发办经济适用住房立项批复;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内容、面积、用途与申报相符;
1.划拨用地申请:由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用地单位向市或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划拨申请。申请说明用地单位、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及意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2.划拨用地收件: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交的划拨用地申请后,通知用地单位提交申请所需各项文件、资料。
3.划拨用地填表:用地单位交齐文件、资料后,填写《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审批表》。 准入条件用地单位提出划拨用地申请,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划拨用地范围;
2.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主要包括:
(1)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在有效期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建设内容、规模与此同时申报情况相符。
3.符合立项及可行性研究相关要求,主要包括:
(1)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立项批复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在有效期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与申报相符;
(3)总投资、资金来源清楚;
(4)建设内容、规模、用途明确。
4.属于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有市、区(县)两级危改办立项批复,且在有效期限内;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准确;
(3)危改的具体方式明确;
(4)用地位置、面积、四至范围与申报相符;
(5)总投资、资金来源清楚;
(6)建设内容、规模、用途与实际相符。
5.属于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应达到以下要求:
(1)有市建委开发办经济适用住房立项批复;
(2)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用地位置、建设内容、面积、用途与申报相符;
2018-10-07 03: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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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018-10-07 0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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