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患有轻微精神分裂症(非先天性神经分裂症,近十天其伤残鉴定报告未出具,施暴者会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吗?

更新时间:2018-10-02 12:26:09人浏览
问题描述:
问题补充:受害者患有轻微精神分裂症(非先天性神经分裂症,原病退在家),因脚踢施暴者m(彼此都认识)的私家车辆,于是被m打掉门牙三颗,致使神经混乱连自己的亲属都无法辨认。近十天其伤残鉴定报告未出具,正常吗?施暴者会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赔偿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466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在我国,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1、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这里应负担的刑事责任,指的就是完全的刑事责任。  
2、必须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这里的“完全”指的是行为人所拥有的能力是非部分的,不残缺的。比如,有间歇性精神病的行为人就不具备完全的辨认和控制能力,也就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首先,在一般意义上,年龄的大小反映了其体力和智力的成熟程度,也反映了其是否具有相当的社会知识、经验以及守法意识。所以,是否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判断行为人是否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必要条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一般犯罪,必须年满16周岁才能成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而对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恶性犯罪,只要年满14周岁即可认为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应负完全刑事责任。  其次,一个人的精神状态对刑事责任能力也有重要影响,比如精神病人在不能控制和辨认自己的行为的时候,即便其已经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也不可以认为其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值得注意的是,确定精神病人有无责任能力的标准时,需要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才能最终判定该行为人是否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此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当下醉酒驾车的人越来越多。处于醉酒状态的行为人,其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受到极大的削弱,甚至完全没有。这个时候是否认为其是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呢?法律上并不作模糊笼统的规定,而是区分了是病理性醉酒还是生理性醉酒。如果是前者,一般认为行为人是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而如果是后者,则认为其应负担刑事责任。因此我们不难看出,对于生理性醉酒即一般性醉酒,法律持否定评价,嗜酒者应特别注意。
2018-10-02 12:16:30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2959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如下:  
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第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第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二、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18-10-02 12:23:2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5883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须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也要相应地适当减轻。  我国刑法规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三种:  
一、未成年人(主要是年满14周岁的)。  
二、未完全丧失辨认与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  
三、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
2018-10-02 12:26:0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精神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精神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侵害他人生命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可依据该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赔偿20年。受害人不满16岁的,每小一岁减一
损害赔偿
次播放
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如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精神病人当时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决,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民事赔偿会连累配偶吗?
民事赔偿会连累配偶吗?
民事赔偿是否会连累配偶取决于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其民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第一,您提到了对方有精神病,这是非常关键的信息,按照法律规定,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那么这样的婚姻是无效的。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想要结束婚姻的,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轻微脑震荡能立案么
轻微脑震荡能立案么
轻微脑震荡能立案。如果轻微脑震荡属于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会立案受理,并立即展开调查;如果当事人是向法院起诉的,有证据证明
刑事辩护
人浏览
你好,建议积极赔偿,可能会有刑事责任。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轻度精神病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吗
轻度精神病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的民事行为能力鉴定需要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来界定,如果犯罪行为发生的那一刻处于不能自我控制时可以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轻度精神病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吗?
有期徒刑
人浏览
精神病患者属于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配偶又是其法定的监护人,所以,一方在提出离婚诉讼前,必须先要求人民法院变更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在确定了新的监护人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如下所述《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刑事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致人抑郁症的能起诉吗?
致人抑郁症的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都是可以起诉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原告是
诉讼
人浏览
交通肇事致人重伤赔偿,应当依法赔偿。《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患有精神病的职工,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对患有精神病的职工,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十条规定:在固定工制度向劳动合同制度转变过程中,对已经患有精神病但得到控制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安排适当工作,签订劳
解除劳动合同
人浏览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是指因为财产受到损害,权利人请求损害赔偿损失的纠纷。在侵权法和合同法中都有损害赔偿的规定,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最基本的形式都是损害赔偿。《物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方患有精神病如何起诉离婚
对方患有精神病如何起诉离婚
对方患有精神病起诉离婚方式:先可以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准备好离婚起诉
离婚
人浏览
通常情况下,在故意杀人案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会支持死亡赔偿金。《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
刑事附带民事代理词如下:x事务所接受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代理人,出庭参
案件执行
人浏览
抑郁症患者可以结婚吗?
抑郁症患者可以结婚吗?
核心内容: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抑郁症也属于精神病的一种,情况严重的抑郁症患者禁止结婚。下面法律快车婚姻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抑
结婚条件
人浏览
离婚精神病鉴定标准
离婚精神病鉴定标准
离婚要确认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即采用医学鉴定标准确定,也
婚姻家庭
次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