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工亡不赔偿?

更新时间:2018-09-28 12:55:06人浏览
问题描述:
从广义上讲,生活在城市和农村的任何劳动者与任何性质的用人单位之间因从事劳动而结成的社会关系都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工亡不赔偿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2265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指在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下,按照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对其直系亲属支付的一次性赔偿。职工的死亡使其亲属丧失了重要的生活来源,导致其生活水平的下降,这是工伤事故的后果之一,因此应当予以赔偿。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已经2010年12月8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本次修订,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其他: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2018-09-28 12:27:48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8515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根据我国有关部门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服”、“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018-09-28 12:35:4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752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8-09-28 12:55:0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员工患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员工患病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不能因员工患病而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只有满足一个前提条件才能解除,那就是:在规定的医疗期满
劳动纠纷
次播放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单位和你签订劳务协议,那么你们之间是建立合同关系,类似于雇佣合同,你就不受劳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支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抹不掉劳动关系
分支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抹不掉劳动关系
肖某2008年9月12日到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2000元。该子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期间还克扣了其2009
劳动关系争议
人浏览
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合同该怎样签订?
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合同该怎样签订?
劳动合同是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
劳动合同订立
人浏览
你好,这是竞业禁止条款,您只要在辞职后一段时间内不从事相关行业即可。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
职工因从事第二职业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属劳动争议案件?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企业职工流动等问题发生劳动争议是否受理的复函》(劳办发〔1994〕248号)规
劳动争议案例
人浏览
用人单位1年多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1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差额。标准为入职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已发放工资的总和。1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无论企业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论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劳动争议
论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劳动争议
一、关于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对劳动关系应理
劳动争议处理
人浏览
根据《合同法》第32条规定,结合《合同法》第3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对方当事人未盖章的,一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否则,合同不成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如何解决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
劳动纠纷
人浏览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事实劳动关系解除需要理由吗
事实劳动关系解除需要理由吗
事实劳动关系解除需要理由。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才不需要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
劳动纠纷
人浏览
你好,首先需要看看交管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比例。以及花费。依据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司机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司机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案情:农民刘xx向xxxxxxxx公司汽车队承包一辆中型自卸东风货车进行营运。2004年9月,刘xx雇请曾xx为其开车跑运输,约定月工资1000元。同年10月2
劳动合同知识
人浏览
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法?
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适用劳动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
劳动合同知识
人浏览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用人单位不补缴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立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争议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争议管辖权怎么确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那么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而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
劳动纠纷
次播放
1、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时要注意写清培训名称、培训的具体起止时间、培训后的服务期限的起止时间。2、对于中途退学(因个人原因)的员工要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并要在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