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请问我与乙方解除合同还有什么法律手续问题吗?我现在能否将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

更新时间:2018-09-26 14:51:5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有一房,在3月份已出租一个人用于居住,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在: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6) 欠缴各项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达 壹佰 元的,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五日的。 现乙方已违反上:(1)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将房屋他的间转租给4个人;(2)款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已将大厅打出间隔;(7)款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七日。乙方违反上述三条合同约定,我要与期解除合同,并已电话通知乙方,乙方推托在外地,拖延与我见面,并不归还我房屋水、电、煤气等卡。请问我与乙方解除合同还有什么法律手续问题吗?我现在能否将房屋出租给新的承租人?
3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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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这些买房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所以了解房屋买卖中哪些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对于我们这些买房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房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买房人在下列十二种情况下有权单方面通知卖房人解除购房合同:
1、不可抗力 。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2、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即卖方明确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3、先卖后抵押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4、一房二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方购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5、隐瞒无证售房事实的。卖房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隐瞒房屋抵押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7、隐瞒房屋已出卖或为拆迁安置房屋的事实。卖方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8、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因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9、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10、面积误差比超过3% 。卖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汉有约定处理方式或约定的处理方式不明确的,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2018-09-26 14: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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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中的房子可以卖
房屋出租的法律关系中,承租人享有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属于出租人;
此外对房屋上设立租赁合同是一个负担行为,而房屋买卖是处分行为,两者同时进行并不冲突;
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期到期之前,房屋购买者不能要求承租人腾房;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买出租的房屋之前要有承租的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最好。
2018-09-26 14: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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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二百二十八条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018-09-26 14: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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