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肚子疼到医院治疗,给我母亲打了一针【6542奈福泮]过了十分钟左右发生抽搐,医院不负责任

更新时间:2018-09-26 10:23:1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母亲要生小孩,在家肚子疼到医院治疗,在不明的情况下,给我母亲打了一针【6542奈福泮]过了十分钟左右发生抽搐,随后到急诊室进行抢救,紧接送到妇产科,病情加重,医院给我们转院,到吉林中心医院进行抢救,小孩死在腹中,大人出现脑出血。现在大人在家不能自理,医院不负责任,我是农民家里不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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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医院有过错可以要求赔偿,你可以起诉到法院,做医疗事故鉴定,追究医生的责任,根据鉴定结果主张损害赔偿,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满意。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含抚养费赡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美容费.因赔偿数额及项目涉及因素较多,如需赔偿法律意见可再联系我。
2018-09-26 10: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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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意外
医疗意外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由于无法抗拒的原因,导致病员出现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奶后果的情况。医疗意外的发生,并不是医务人员的医务过失所致,而是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这种医疗意外的发生,不是医务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预见和避免的。由于医疗意外而引发的医疗纠纷,主要是病员及其家属对突然发生的意外病理变化和遭受的不良后果不能接受,也不能理解,常误认为是医务人员存在医疗过失或者把医务人员正确的治疗措施当作诱发医疗意外的根源。这种医疗纠纷在无医疗过失纠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2、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员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但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务人员是否厚在医疗过失无直接的因果关系。由于并发症引起的医疗纠纷,不象医疗意外纠纷那样激烈。一般情况下,事前医务人员会对病员及其家属进行说明,后者心理上有一定的准备。当发生并发症情况时,病员及其家属也会主动配合医务人员采取有力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病员遭受的不良后果。但是医务人员事先未向病员及其家属说明,事后又解释不够,加之挽救措施不得力,病员出现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不良后果时,医疗纠纷的产生就在所难免了。这类医疗纠纷的数量也不少,但是由于病员病理机制变化较清晰,又属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到的,所以通过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或者能过医疗技术鉴定,一般都能很快得到解决,医患之间达到谅解。
3、病情的自然转归
简单地讲,病情的自然转归,就是指病员病情自然发展的结果。实践中,医务人员常会遇到一些危急重症和疑难杂症病员,出于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他们采用各种现代医疗技术手段和方案,去救治病员,争取把百分之一的希望变成现实,同时还要对病员及其家属进行心理安慰,给予鼓励。皆大欢喜,令人终生难忘的情景不少,但绝大多数情况则属病情自然转归,不良后果发生在所难免。由病情自然转归引发的医疗纠纷,不是很多。但如果医务人员事先不能交待清楚,取得病员及戎家属的理解和支持,发生纠纷的强能性也很大。实践中,有些因病情自然转归引起的医疗纠纷很复杂,解决起来难度也较大。
2018-09-26 10: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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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医院出事,可能会涉及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2018-09-26 10: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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