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离婚再婚了,户籍还在前夫户籍所在地,当地政府征用土地,生产队领导说我没有这个资格。对不起,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10-03 06:18:29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离婚再婚了,户籍还在前夫户籍所在地,当地政府征用土地,生产队领导说我没有这个资格。对不起,我该怎么办?
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9479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2020-10-03 06:15:52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结婚领证才是我国认可的婚姻关系的开始,未领证并不能成为婚姻法上受保护的夫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科咨询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房屋拆迁补偿款也是夫妻共同财产;2、共同财产平均分配;3、房产证上只有对方的名字,只要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男方可以以户主身份,到户籍派出所,申请给前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或分户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之后发现前夫已经生了孩子还可以起诉的。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亲爱的,我们离婚吧!
当我拥有了一切,我却失去了爱情。亲爱的,当我看着你坐在我家餐桌上和你的岳父也就是我父亲推杯把盏时,一股久违的温暖让我的眼眶有点潮湿了。当我听到你说要独自上街买衣
婚姻法案例
人浏览
户口迁移,社保可以进行转移。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要在户口所在地吗?
我的一个朋友,他们夫妻都在北京工作,但是他们的户口都在各自的老家,现在他们想离婚,是否能在本地的法院办理,如何办?答复:你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
离婚条件
人浏览
你好,这个建议咨询交养老金部门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物联网,船舶业的星星之火
当前,国际海事组织(IMO)越来越重视一个船舶新概念E-navigation,即通过电子方式在船上和岸上收集、综合、显示海事信息,以增强船舶到泊位的全程航行能力
海事海商动态
人浏览
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