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作弊,两个孩子,19岁,小7岁,一次因为丈夫和妻子在2014年民政局已经离婚手续,一段时间后,两人仍然在一起直到现在,女方的事情,这个决定正式离婚,请问婚前如何分割财产?

更新时间:2020-09-27 21:02:43人浏览
问题描述:
妻子作弊,两个孩子,19岁,小7岁,一次因为丈夫和妻子在2014年民政局已经离婚手续,一段时间后,两人仍然在一起直到现在,女方的事情,这个决定正式离婚,请问婚前如何分割财产?
6位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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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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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2020-09-27 20:57:26
临夏州 咨询我
已帮助5789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离婚后关于婚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的财产分割问题是大部分离婚案件的争议焦点,这里我对离婚财产分割的主要原则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夫妻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分割
2020-09-27 21:00:43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1612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员工辞职应当进行下列程序: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2020-09-27 20:57:12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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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个人认为,若不是你不想签,可以再要求23个月的工资。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随时可以主张,不存在时效问题。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2020-09-27 20:56:4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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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国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是指国家标准《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 3869-83)中规定的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 。
体力劳动强度的大小是以劳动强度指数来衡量的,劳动强度指数是由该工种的平均劳动时 间率、平均能量代谢率两个因素构成的。劳动强度指数越大,体力劳动强度也越大。反之, 体力劳动强度就越小。
标准中规定:劳动强度指数小于15,体力劳动强度为Ⅰ级;大于15, 小于20,为Ⅱ级;大于20,小于25,为Ⅲ级;大于25,为Ⅳ级。若需了解某工种劳动强度的 大小,可请当地劳动部门劳动安全卫生检测站实地测量和计算。
2020-09-27 20: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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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必要内容。   其次,《劳动合同法》规定: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此可知,尽管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也可以依据上述规定辞职的。
2020-09-27 21: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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