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房产被法院认定为是杨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如何才能将本属于自已的房产回归自已名下?
更新时间:2018-09-13 20:29:59人浏览
问题描述:
刘**1992年至2008与杨**发展为情人关系,并于2000年生一女。2009年2月,刘杨二人各自离婚两人办理了结婚手续。随后,又在2011年8月又办理了离婚手续。刘杨二人于2007年5月,在信阳市以其女儿的名义购买一房产,其中刘**出资15万,杨陆续出资12万,在几次交款过程中,交款收据都写的是杨**的名子,最后的总收款收据,写的是其女儿的名子,购房协议也是用的其女儿的名子。但是,在2010年7月,杨**私自串通开发商,在刘**和其女儿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将购房人更改为杨明国本人,更改后购房日期仍然是原购房日期。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刘**与杨**离婚时,该房产被法院认定为是杨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历经一审,二审,将房产判给了杨**。对此,刘**不服,请求给以支持,如何才能将本属于自已的房产回归自已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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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
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2018-09-13 20: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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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如果双方没有将其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那么就是婚前财产,也不会因为共同生活较长的时间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关键是看这个财产是在婚前置办的还是婚后置办的。
你只要有发票或其他证据等就可以证明婚前财产了。
对于有权属登记的婚前财产你可能可以找到相应的机关给你开具证明,但是一般的小的财产还是要你自己想办法找证据证明的。
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关键是看这个财产是在婚前置办的还是婚后置办的。
你只要有发票或其他证据等就可以证明婚前财产了。
对于有权属登记的婚前财产你可能可以找到相应的机关给你开具证明,但是一般的小的财产还是要你自己想办法找证据证明的。
2018-09-13 2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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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后个人财产】:是在婚姻缔结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后个人财产】:是在婚姻缔结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后个人财产】:是在婚姻缔结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后个人财产】:是在婚姻缔结后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③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④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018-09-13 20: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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