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一个老家父亲的遗产,两个姐妹,通过公证老人把房子给我。姐姐同意了。现在我想放弃礼物,还要给妈妈,如何直接给妈妈,妈妈打算给姐姐,我可以直接给姐姐?
更新时间:2020-09-10 07:40:01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一个老家父亲的遗产,两个姐妹,通过公证老人把房子给我。姐姐同意了。现在我想放弃礼物,还要给妈妈,如何直接给妈妈,妈妈打算给姐姐,我可以直接给姐姐?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https://pic3.lawtimeimg.com/images/default/aiphoto/answer/v2/lawyer2.jpg)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11464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对于赠与房屋问题,如果赠送人(包括遗赠)已经明确指定只是离婚中一方个人得到赠送的房屋,那么无论房屋是婚前得到还是婚后得到,这样的房产都是个人财产。
2020-09-10 07:17:2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1、婚前房产证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这种也是共有房产,但不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共有,如果未结婚要求分割财产,则按照一般共有的原则进行,具体视房产证上你们的份额计算,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1,房子是你在婚前买的,是你婚前的个人财产,若一起还贷款了(无论婚后另一方有无收入或实际还贷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双方平分。2待拆迁的房子,要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继承法》第十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2.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继承权诉讼时效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父亲去世后遗产继承有如下方式:第一,遗嘱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第二,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的情况下,按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离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4.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父亲去世后,留下两栋房产,但继母想一个人独占。请问我们兄弟姐妹有没有继承权?有多少继承权?](http://pic2.lawtimeimg.com/images/area/case/39.jpg)
父亲去世后,留下两栋房产,但继母想一个人独占。请问我们兄弟姐妹有没有继承权?有多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你们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但两栋房产的来源不同,会导致不同继承结果。一、如果两栋房产属于你父亲和继母的婚后共同财产,则其中的
离婚房产
人浏览
办理房屋赠与过户需要办理公证,需要的资料及流程如下:赠与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调档信息、产权人全部到场;受赠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先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7.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弟弟的遗产,哥哥能继承?](http://pic1.lawtimeimg.com/images/area/case/37.jpg)
弟弟的遗产,哥哥能继承?
案例简介:张某某系张某的哥哥,虽然两人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但张某某和张某感情很好,哥哥张某某也一直对弟弟百般照顾直到弟弟结婚生子。2009年初,张某在一起车祸中
继承动态
人浏览
![老父遗嘱无效,女儿应分得遗产!](http://pic2.lawtimeimg.com/images/area/case/53.jpg)
老父遗嘱无效,女儿应分得遗产!
王某有两儿一女,均已成年。王某考虑自身年迈体弱,且女儿已经出嫁他处,故准备立一份遗嘱,将遗产留给两个儿子王刚、王强。2006年10月,王某将两个儿子召集到身边,
遗嘱效力
人浏览
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这四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是最高的,遗嘱和遗赠次之,最后才是法定继承。也就是说,多种继承方式并存时,遗产继承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3.jpg)
你好,根据《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6.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5.jpg)
![](http://pic3.lawtimeimg.com/images/v2/m/common/photo/photo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