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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1、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2、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2020-08-14 13: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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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双方其中一方要离婚的,有两种方式可以解决:
一、双方协商好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后,自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对是否离婚以及婚内财产问题进行审理。
一、双方协商好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后,自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二、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对是否离婚以及婚内财产问题进行审理。
2020-08-14 13:5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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