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和我一起盖的房子;他一间房子两边的墙是我家的;我想翻新房子,我有权收回他的使用权吗?
更新时间:2018-07-07 07:25:37人浏览
问题描述:
别人和我一起盖的房子;他一间房子两边的墙是我家的;地基也是我的,现在我想翻新房子,我有权收回他的使用权吗??当时什么合同也没有签;他不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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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搜集证据,例如打卡记录,工资流水,工服工卡等等,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是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没有超过申请仲裁时效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018-07-07 07: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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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可。
”
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的,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买卖合同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可。
2018-07-07 07: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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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应该属于我国《物权法》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章节中的第七十条至八十三条。其中按照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分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和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以上规定,小区内的围墙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还需要了解相关事宜,仔细阅读物权法的七十条到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就可以了。
建筑区划分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和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根据以上规定,小区内的围墙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如果还需要了解相关事宜,仔细阅读物权法的七十条到八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就可以了。
2018-07-07 07: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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