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第三个月人就不见了。而我和另一个人都是担保人。而我担保的时候并不知道房产证是假的。

更新时间:2018-09-09 09:22:17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一个朋友拿红色房产证在外面借款5W,前2个月有给利息,但是第三个月人就不见了。房产地址也是假的。而我和另一个人都是担保人。我现在需要负什么责任。以及有什么方法能找到借款人。而我担保的时候并不知道房产证是假的。上房产证的地址找人也找不到。后来去验房产证的时候才知道是假的。现在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78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担保的方式为四种:抵押、质押、保证、抵押加保证。
1、抵押担保:借款人以所购自用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必须将住房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作抵押的,抵 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借款人对设定抵押的财产在抵押期内必须妥善保管,负责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对设定的抵押物,在抵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或出租、转让、变卖、馈赠。
2、质押担保:采取质押方式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至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时中止;对设定的质物,在质押期届满之前,贷款人不得擅自处分。质押期间,质物如有损害、遗失,贷款人应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抵押加保证: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目前,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4、保证担保: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2018-09-09 09:01:4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9900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所谓借款合同担保,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借款时,借款人需要提供一定的物或人作为该项借款的担保,在借款人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为其担保的保证人必须代为清偿债务,或贷款方将贷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担保物变价优先受偿的一种贷款方式。  《商业银行》第7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开展借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
”第36条进一步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能性进行严格的审查。”借款合同进行担保可保证债权的顺利实现,对债务人来说则是督促其自觉及时履行债务。
2018-09-09 09:04:00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556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在借款保证合同纠纷中,依据《担保法》第I,条的中关于钱已借出找不到借款人的规定,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合同。因该合同订立、履行、变更、终止而产生的纠纷,即保证合同纠纷。
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签订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签订一个保证合同。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018-09-09 09:22:17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主贷人和次贷人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
离婚
人浏览
担保需要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银行贷款担保需要几个人?一般来说,没有明确规定说申请贷款必须要有担保人进行担保的,之所以要求提供担保,大多是因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人是人吗?
法人是人吗?
法人不是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
公司企业
人浏览
这个要看你们之间怎么约定的,约定为连带保证的承担连带责任,一般保证的为一般责任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担保人黑户是永久的吗?
担保人黑户是永久的吗?
担保人黑户不是永久的,担保人拒不履行担保责任,征信机构会对其不良信息予以保存。但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自不良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担保人可以二次担保吗?
担保人可以二次担保吗?
担保人可以二次担保。即使处在第一次担保期限内,只要自身具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可以再次进行担保。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你好,以担保人名义签过字,起诉就可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作为担保人有以下几种维权途径:第一,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在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候需要先向债务人诉讼,否则无权直接找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第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谁可以是反担保人
谁可以是反担保人
大家都知道担保是一种保证责任,而反担保是指为了保障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能够实现对债务人的追偿权而设立的担保。那么对于这个反担保人大家又了解多少呢?谁可以是
反担保
人浏览
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有担保合同担保人怎么追偿
没有担保合同担保人怎么追偿
没有担保合同担保人需要收集为对方做了担保且已经清偿了对方债务的证据,然后向债务人追偿。可以收集如下证据:与债权人、债务人
合同纠纷
人浏览
1、给人担保贷款,债务人还不上,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相关规定:第四条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物担保与人担保,谁优先?
物担保与人担保,谁优先?
同一债权上既有保证人又有物的担保时,是先适用物的担保责任还是先适用保证责任?《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的保证范围会缩减,其
担保合同知识
人浏览
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债务。详情可以来电或到所咨询。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房产证上面的署名人是否就是真正的产权人?
房产证上面的署名人是否就是真正的产权人?
房产证上面的署名人是否就是真正的产权人?搜房网2008-08-04092900摘要: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父母、子女、夫妻共享家庭财产,以及一些亲戚朋友等关系,导致
产权争议
人浏览
房本写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区别
房本写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区别
写一个人的名字表示单独所有,在二手房买卖时有单独的处置权。但对于婚后房产即使只写一个名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在买
房产纠纷
次播放
贷款人跑了,担保人负连带责任。当担保人偿还所欠贷款后,向贷款人追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如下: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个人债务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个人债务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个人债务担保人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1、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2、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
债权债务
人浏览
个人担保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个人担保最高限额是多少?个人担保最高限额不设上限,只要个人资产允许,可以担保的金额是不设上限的。担保贷款是指借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