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家属不同意,请问什么时候向司机索赔?一般法律程序是先处理尸体还是先追讨赔偿?

更新时间:2018-09-06 15:52:0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大车占到将小车司机撞死).未出事故认定书,但刚做完尸体解剖,还有疑问没有解决!警察要求将尸体火化,当事人家属不同意,可当事人的哥哥和侄子同意,我们担心他们不通知家属(当事人妻子)将尸体火化吗?请问处理尸体通知书是否交给当事人妻子才合法,当事人的哥哥和侄子是否有权背着当事人妻子接尸体处理通知书,行使处理尸体的权利?请问什么时候向司机索赔?一般法律程序是先处理尸体还是先追讨赔偿?可以冰存尸体等追到赔偿再火化吗?请回复.急切等待中!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损害赔偿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084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一、死亡赔偿金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5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8条第一款第
(五)项更明确规定了“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60岁以下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如何选定受诉法院  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地的标准计算,因此受诉法院地的选择与死亡赔偿金的数额有密切联系。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法院管辖规定,交通事故案件中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法院、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当事人在起诉前可查阅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选择标准高的法院所在地法院管辖更为有利,在选择受诉法院时同时需考虑诉讼的成本,如路途远近、赔偿标准的差异比例、在当地诉讼是否方便、地方性保护等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适用问题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差异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的明显差异,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否是以死者户籍来区分适用的是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实践中比较普遍的观点认为应当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五、交通事故中胎儿死亡的问题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导致胎儿死亡的,对胎儿的死亡是否也需赔偿死亡赔偿金?笔者认为,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无须赔偿。胎儿尚在母体中,无民事权利能力,我国目前的法律只考虑胎儿将来的继承问题,对于其他的胎儿利益未有法律规定。
2018-09-06 15:36:52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52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一、高速客车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该如何赔偿  需要看事故是单方事故还是双方事故,如果单方事故很简单,直接按照侵权向客运公司索赔。如果是双方或者多方事故,可以按照侵权起诉事故责任方,如果其他责任方赔偿能力有限,虽然客运公司无责任或者责任小,也可以按照客运合同违约起诉客运公司,这需要根据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因为选择不同的案由赔偿不一样,例如合同违约就没有精神损失费。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除赔偿抢救期间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有死者生前抚养的被抚养人)、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注意虽然死者是农村户口,但是长期在城市居住、工作生活的,也可以按照居民标准计算相关费用),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X5年。
2018-09-06 15:43:31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829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有哪些处理程序,  
一、发生交通事故怎样处理  
1、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立即停车,并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就是尽量不改变现场在事故发生时的原始状态,以便于勘察人员提取物证、分析事故发生经过,为正确判断事故发生原因、分清事故当事人责任打下基础。  保护现场应开启危险信号灯,在距现场合适的距离设置警告标志,防止其他车辆驶入时再次发生交通事故或破坏现场。然后,根据勘察需要和现场可能划定现场保护范围,在现场保护区周围可采取立标志、牵绳索、撒石灰、立石块等方式划定保护警戒线,并由专人看管。禁止无关人员进人和改变、破坏现场任何物品、尸体和痕迹。  现场因抢救受伤人员和疏导交通的需要而移动受伤人员、尸体、车辆和物品,应先用石灰和粉笔等记录下他们的原始位置、方向、姿态,保护好他们身上和物品上的痕迹、附着物。有条件的还可采用拍照和录像等方法。  
2、抢救受伤人员  现场有人员受伤的,当事人应立即对受伤严重、流血不止的人员实施现场救护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迅速送往附近医院。在救护受伤人员时尽量不要破坏现场,有条件的应由非肇事车辆送伤员去医院,以保证肇事车辆的原始状态不被改变。  
二、发生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程序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立即打“122”电话报警,听侯处理。  
2、公安交警部门接报后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取证,恢复交通。  
3、经现场勘查,不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非道路交通事故的结论书送达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属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警部门立案调查。
4、公安交警部门根据需要,对交通事故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道路状态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5、公安交警部门通知死者家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并通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预付伤者的抢救医疗费及事故责任保证金,如不预付则暂扣车辆直至事故处理结案。  
6、公安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依法对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支队交管科申请重新认定;支队交管科在受理30日内作出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7、公安交警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在30日内调解二次,必要时可延长15日。  
8、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书》;经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公安交警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调解终结书》。  
9、公安交警部门调解终结或当事各方不履行调解书协议的,当事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安交警部门不再调解。事故责任认定:  
(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布交通事故责任时,召集各方当事人同时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处理),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交当事人。如拒绝签收,可能造成放弃申诉权力的后果。  
(4)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事故责任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分别送交申请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后,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公布重新认定决定。  
(5)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认定。
2018-09-06 15:52:0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车主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车主要赔偿吗?
首先在机动车保险中的任何险种,对于出险的赔付都是限额的,那么出险时,保险公司就按约定赔付多少。其次要看车主承担赔偿的数额
交通事故
人浏览
根据相关法律及其司法解释规定,车祸受害者因重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向肇事者进行索赔,肇事者不配合的,可以向其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或者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一并向法院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医疗纠纷的处理与索赔程序
医疗纠纷的处理与索赔程序
我们都知道,如果发生了医疗纠纷,那么就一定会需要进行处理才行。处理医疗纠纷是有一个程序的,并不是说处理就可以随意的处理的。那么这个医疗纠纷的处理与索赔都是按照什
医疗事故处理
人浏览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建议你委托我们律师代理,有利于最大化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程合同赔偿的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赔偿的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合同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者出现了应当由对方承担的风险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工程合同
合同纠纷赔偿
人浏览
死亡赔偿金应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协商分配,一般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子女以及配偶。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后,办理保险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后,办理保险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需要做好以下工作,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1)及时报案,同时保护好现场,并向保险公司报告,告知其车辆损失的情况并提出索赔的请求;(
交通事故保险
人浏览
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护理费用、鉴定费、必要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祸维修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索赔。一般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拿着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资料去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
交通事故处理及索赔程序一、交通事故的处理1、保护现场;2、报警,同时通知保险公司;2、对伤员进行救治、医疗;3、车辆定损;4、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认定书确定
交通事故索赔
人浏览
车祸维修费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索赔。一般双方协商赔偿,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拿着发票、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资料去法院提起诉讼。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基本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基本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处理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办理,主要法律依据是公安部制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本文简要介绍一下交通事故赔偿处理的基本
交通事故处理
人浏览
你好,请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来了吗?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赔偿程序
工伤赔偿程序:1、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2、由社会保险
工伤赔偿
人浏览
你好,若安全生产事故中过错方无赔偿能力,用人单位会分期扣发过错方的工资抵扣损失。对重大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情节严重,影响很大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鉴定后赔偿流程怎么走
工伤鉴定后赔偿流程怎么走
1、申请人提出申请,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国际工程索赔程序
国际工程索赔程序
(1)发包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延期支付合同价款及造成承包方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方可
建筑工程索赔
人浏览
你好,祥述你的案件情况
全部7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是什么
建设工程索赔的程序:1、承包商递交索赔意向书;2、承包商继续施工,同时准备索赔材料;3、提交索赔文件;4、工程师审核索赔
建筑工程
人浏览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