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是什么?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一方同居后分别欠下的债务?
更新时间:2020-06-11 18:50:1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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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是什么?另一方是否有义务偿还一方同居后分别欠下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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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一般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20-06-11 18:4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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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是指男女二人之间为包括性生活的共同居住生活。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2020-06-11 18: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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