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二次承包有老人的名字,老人多年去世,拆除土地计算遗产吗?
更新时间:2020-06-14 10:03:56人浏览
问题描述:
土地开发,二次承包有老人的名字,老人多年去世,拆除土地计算遗产吗?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998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按《继承法》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父母)共同继承,平均分配。
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
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
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
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
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
拆迁中涉及到的农村房产问题,被继承人应当是需要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宅基地已故的使用权人。
目前,在实践操作中,能够证明宅基地使用权的文件包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宅基地登记审批表》、《宅院地使用许可证》、《新建房屋审批表》、《翻建房屋审批表》等。
在认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继承人时,还要结合村集体、所属区县的档案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留存的宅基地权属状况的证明文件。
如果拆迁在没有变更为老人的产权前,该房产在法律上依然是原房主的,不能分割。
只能先以原房主的名义拆迁,待回迁后,先办成原房主的名下的房产证,再由原房主出手续,办理过户。
2020-06-14 09:43:53
咨询我
继承律师团队
推荐
已帮助869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补偿钱中的内容较多,依据性质不同,有些部分是可以继承的,但有些是不行的。例如,口粮田中的部分就不可以继承。
2020-06-14 10:03:5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我国土地政策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也就是两者不能单独交易,不能只买房不买地,也不能只买地不买房。根据国家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管理暂行条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离婚时遗产的财产分割,规定是:如果得到遗产时候是依据遗嘱指定的个人继承,这遗产就属于继承人婚后取得个人财产,离异时该财产不参与婚后共有财产的分割。如果继承人得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只有被继承人生前的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才能成为遗产,而农村土地是村集体所有的,不是个人财产,个人有的仅是承包经营权即有期限的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老汉去世,同居老太能否分遗产?
几年前,双双丧偶的两位6旬老人凑到了一起生活。但好日子没过多久,老汉却遇车祸身亡。老太失去了生活来源,想分得一些老汉的遗产过日子。但老汉的家人不愿给,当初结婚时
遗产分配
人浏览
进行土地确权登记时,土地都是确权在家庭里某个人的名下的,其他人只是作为土地共有人进行附加登记的,那么土地确权到个人名下之后,下一代是无权继承的。按照《土地承包法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分别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果还有承包证的人在就还有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是否征收契税?
依据国税函[2004]1036号批复,对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
房屋买卖税
人浏览
农村土地涉及宅基地和承包地。二者都是以户为单位,属于共同共有,只能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继承法规定的财产也不包括宅基地和承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遗产继承与宅基地收回
遗产继承与宅基地收回大鑫。村长130533您好,我想咨询这样一个问题,我家是昌平的,我家有一处院子,宅基地使用证上写的是我爸的名字。我家有一个叔辈的爷爷,没有子
农村房地
人浏览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