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8月27日进入公司与私营上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初只签订了半年,2015年只签订了一次。 到现在为止上司还没有继续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持续了5年左右,这样的事件能通过劳动法的手续补偿吗

更新时间:2020-06-09 08:19:18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于2014年8月27日进入公司与私营上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初只签订了半年,2015年只签订了一次。 到现在为止上司还没有继续劳动合同,工作时间持续了5年左右,这样的事件能通过劳动法的手续补偿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04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
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2020-06-09 07:59:44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25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的法律行为。  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劳动合同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2020-06-09 08:04:23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546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如果与员工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则签订的应是劳动合同而非劳务合同。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五险)是公司的法定义务,属于强制性规定。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2020-06-09 08:12:5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0954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2020-06-09 08:19:1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2018年劳动合同订立的案例
2018年劳动合同订立的案例
每一个入职工作的人都会要经历签订劳动合同,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而且劳动合同还是双方权益的保障。想必很多人想要了...
劳动合同订立
人浏览
签订涉外合同所遵守的原则: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二、平等互利、协商一致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能否只签订试用期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能否只签订试用期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能否只签订试用期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
试用期
人浏览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单位在新员工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在新员工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
单位在新员工到岗后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条款
劳动合同订立
人浏览
关于公司的裁员,有合法裁员与违法裁员之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第一,如果您能够就解除合同一事与单位协商一致的,那么单位需要支付您经济补偿金。经济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过试用期辞员工 虽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仍被判赔
公司过试用期辞员工 虽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仍被判赔
王先生与公司签订了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结束又工作了一个月后,王先生被公司解聘。王先生要求公司支付自己这一个月的工资和劳动补偿金,获得仲
劳动法动态
人浏览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纠纷只能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直接起诉法院不受理;仲裁结果对诉讼没影响,两个完全没关系的系统;没有劳动合同,所有人要提供能证明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
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
单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因其他原因解散员工,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经济补偿,其补偿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
公司企业
次播放
签订和履行国际贸易合同应注意的问题:?签约前的准备工作?市场可行性调查在每笔交易之前,都应当对交易的可行性进行调查,尤其是在做原来没有做过的产品出口之前,更应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续签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续签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可以不续签。但是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公司不续签
劳动纠纷
人浏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
劳动纠纷
人浏览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没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是,公司需要每月向员工赔偿双倍工资。但自用工的第二个月起,最多赔偿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并且公司
劳动纠纷
人浏览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不合规要赔偿吗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不合规要赔偿吗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不合规的,要赔偿。如果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仍未与劳动者订立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每月双倍公司的赔偿,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工资、劳动福利、其他待遇等)的一项重要资料,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要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一般为自用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6年7月31日颁布,2006年9月1日施行)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06年7月31日颁布,2006年9月1日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5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80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9月
信托法规
人浏览
建议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对自己负责,可以有效避免各种劳动纠纷。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