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母的土地已经赠与我,而且地图是我的名字,现在土地被征收占有,我的兄弟们要求分配父母的土地补偿金。 他们有权利吗现在这笔钱被村委拉了。 我地照是我的名字,赔偿金也是我的名字,村委会有权扣押我的

更新时间:2020-06-08 16:56:0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父母的土地已经赠与我,而且地图是我的名字,现在土地被征收占有,我的兄弟们要求分配父母的土地补偿金。 他们有权利吗现在这笔钱被村委拉了。 我地照是我的名字,赔偿金也是我的名字,村委会有权扣押我的这笔钱吗?你好,我父母的土地已经赠与我,而且地图是我的名字,现在土地被征收占有,我的兄弟们要求分配父母的土地补偿金。 他们有权利吗现在这笔钱被村委拉了。 我地照是我的名字,赔偿金也是我的名字,村委会有权扣押我的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5683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如果土地是非法占用或不合理是可以打官司的。具体农村土地打官司流程如下:
第一,充分收集和准备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分地记录、证人证言等。
第二,可以让村委会、乡镇出面调解,调解过的文书、记录、证明,都可以作为打官司时的证据。
第三,需要先去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这种机构一般设在县农村经济工作管理站,简称农经站。
第四,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就去法院起诉,递交民事起诉状。如果需要律师帮助,可以到当地的司法局找法律援助律师,律师免费代理诉讼。
立案后会通知交纳诉讼费,然后就等着开庭。
2020-06-08 16:30:36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846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土地被占用往往引起许多的土地纠纷,解决土地纠纷,必须重视土地被占用是否合法合理这个问题。那么,遇到非法强占土地该怎么办?根据土地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八十二条 不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第八十四条 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建议根据以上法律可知,你们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有诉举报违法行为,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2020-06-08 16:32:33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8542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征用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不能对其所有权进行买卖。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由此可见,买卖宅基地应经主管机关的审核批准,未经审核批准,买卖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无效。
2020-06-08 16:52:20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1980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收益。
因而,本案所争议的土地补偿费不是遗产。
2020-06-08 16:56:0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征收补偿给用由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乡政府征收土地,补偿费不合理可以要求增加吗?怎样才能维权?
乡政府征收土地,补偿费不合理可以要求增加吗?怎样才能维权?
第三,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
土地补偿
人浏览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其中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划拨土地征收有补偿吗
划拨土地征收有补偿吗
划拨土地征收有补偿,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只是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对土地没有所有权。而遗产是公民死亡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显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律师解答】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要去当地国土局,如果是私人土地则带土地使用许可证,如果是集体土地则需要土地所有集体法人代表开具证明以及集体土地使用许可证。你需要提供详细资料:①双方协议及其相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证是登记土地使用权利信息的,房产证是登记房屋信息的证件,二者在法律上没有必然的联系。土地使用证在国土局进行办理,房产证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土地证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子女能继承吗
农村土地子女能继承吗
农村土地子女不能继承,因为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的财产,而继承只针对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
继承
人浏览
土地承包收益可以继承,林地承包权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安置房可以直接写子女名字吗
安置房可以直接写子女名字吗
安置房是可以直接写子女名字的。在安置补偿协议上边关于房产所有人的名字,只要在房产证下发之前,房管局备案房屋的所有人为子女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政府是否有权出卖土地?
政府是否有权出卖土地?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
土地转让
人浏览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继承祖业,购买的旧宅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吗?
继承祖业,购买的旧宅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有土地使用年限的限定吗?
根据有关规定(深圳市规划国土局1990年64号文《关于房地产登记发证计算土地使用年限的通知》),历史用地暂不计算使用年限。继承的祖业或购买的旧宅未办理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人浏览
婚前财产配偶有权继承吗
婚前财产配偶有权继承吗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配偶是可以继承的。只要不是订立遗嘱排除配偶的继承权,则配偶应作为第一顺位继
继承
次播放
到当地国土部门(乡镇国土所或县国土局)去查。《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基本农田是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预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村民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如何赔偿
村民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如何赔偿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青苗补偿标准对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劳动者与公司签劳动合同,需要按用人单位的要求身供相应的证明(包括身份证明),一般是提供身份证即可,户口本不是必须的证明,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其需要证明的事项要求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