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决限期和行政诉讼法限期是如何要求的?

更新时间:2020-05-27 01:13:10人浏览
问题描述:
行政裁决限期和行政诉讼法限期是如何要求的?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035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诉讼时效是指当事人向法院请求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即丧失获得法院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不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即丧失获得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同权利的权利。  (民法通则)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短期诉讼时效与最长诉讼时效。  (l)普通诉讼时效。根据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短期诉讼时效。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松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此外,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面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民法通则)第141条指出,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129条之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
2020-05-27 00:44:5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6809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行政诉讼的有期限:  
1.提起行政诉讼期限有三种情况:  ①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诉讼或者自由选择诉讼的案件,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必须先提起行政复议(复议前置)或者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后诉讼的,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③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立案期限。人民法院接到诉讼状后,须在7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可以提出上诉。  
3.第一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作出第一审判决。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4.提起上诉的期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须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须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提出。  
5.第二审期限。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遇到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
2020-05-27 00:49:4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76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2020-05-27 01:10:10
刑事行政法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630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通过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两者有着密切联系。但是由于根本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性的,后者是司法性的),它们的程序、方式、法律后果存在着差异。《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对两者的关系进行了规定: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不服具体行政行为的救济途径的规定,除行政复议前置和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定的情形外,还赋予的当事人选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也作了相应规定,即对同一行政争议,不能同时选择两种救济途径解决,不能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2、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当事人不得申请行政复议。这种情形是针对非行政复议前置时,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复议前置时,不存在选择权的问题。此外,如果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未受理,未立案,当事人还可以继续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在人民法院立案后,当事人撤回起诉的,当事人仍然具有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2020-05-27 01:13:1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裁决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裁决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裁决,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解决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的活动。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裁决是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不
行政复议机关与管辖
人浏览
刑罚和行政处罚都是强制方法,但刑罚与行政处罚不同,主要表现在:1.严厉程度不同。刑罚是最严厉的强制方法,其严厉性表现在:刑罚不仅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人身自由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行政法规有哪些
行政法规有哪些
只要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法规都属于行政法规。根据《立法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
行政诉讼
人浏览
执行异议复议申请书,对法院强制执行有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如何处理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应如何处理
行政复议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
行政法论文
人浏览
1、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起诉期限尚未届满的):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2、一般性规定(2015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案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裁定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裁定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管辖权的转移又称移转管辖。是指基于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由下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审判,或由上级人民法院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审判
行政管辖权
人浏览
一、行政复议申请由行政复议科统一受理。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审查复议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问清申请人的联系电话、地址,签发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证明,交由申请人收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认为法律机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于一般情况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如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一般情况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如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就两类行政处罚案件规定了不同的程序,即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分别作出了规定。行政处罚法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
行政处罚知识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对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关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定
关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释义本条是关于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
行政许可知识
人浏览
行政裁决的种类根据我国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裁决的种类有:1、侵权纠纷的裁决。2、补偿纠纷的裁决。3、损害赔偿纠纷裁决。4、权属纠纷的裁决。5、国有资产产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标准和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标准和作出不予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
行政许可知识
人浏览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是还可以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人浏览
如何执行法院判决
如何执行法院判决
刑事案件经过法院审理和判决后,判决书要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比如: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
案件执行
人浏览
如何选择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如何选择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若不服仲裁结果,可以到相应的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分别
劳动纠纷
次播放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