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旧房子和土地都卖给别人,但新一轮的土地确实在我们的名下。

更新时间:2020-05-05 05:25:03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的旧房子和土地都卖给别人,但新一轮的土地确实在我们的名下。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340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您好,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条件包括以下四点:
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
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
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2020-05-05 05:04:44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3235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进行买卖,其风险是没有办法能够完全避免的,只能是掌握一些信息进行提前预防风险或把风险尽量降低:
1、卖方不配合或联系不上: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签定合同并缴纳房款后,到过户的时间,房价有可能上涨,卖方到时有可能会不配合过户或根本联系不上。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后,可以让卖方配合做一份委托公证书,将过户所需手续及程序全权委托给中介方或委托给买方信得过的人,这样就能避免卖方反悔不配合或联系不上的风险,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公证书一般有有效期,需在有效期内完成过户。
2、卖方经济、债务纠纷: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当卖方出现经济纠纷或债务纠份时,债权人很有可能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名下资产,法院拍卖时会优先偿还申请财产保全人的债务,你的购房款由此有可能会没有保障。
规避方法:在签定买卖合同并支付房款后,可以将买方的房产在房管局做一份抵押登记备案,将房产抵押给买方,这样即使出现债务纠纷,法院拍卖房产,也会优先受偿抵押权人。另外,在签合同时,应当尽量打听和调查卖方的售房原因,若是因为外债等原因出售,就要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3、卖方挂失房产证另售或一房多卖:由于房屋没有进行过户,即使收取了卖方的房产证,卖完全可以去房管局挂失房产证补办,现将房屋另行出售。
规避方法:房产证的挂失手续需要产权人先进行登报声明,30个工作日后再凭《遗失声明》去房管局申请补办手续,申请补办时房管局也会发布公告,报纸那么多家,我们不可能每一期每一家都去查询。
一般在房管局公开版报或官方上都会发布,购买这样的房产后,应当时时关注该房该产权人有没有进行该补办手续,一旦发现应立即去房管局进行阻止重新发证。
2020-05-05 05:12:52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5512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土地确权机关是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
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2020-05-05 05:14:58
综合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128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0-05-05 05:25:0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国家土地征收怎样赔偿
征收补偿给用由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土地确权机关是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房子归谁
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房子归谁
迁往外地,将房屋托付他人照顾。而照顾人将房屋进行修缮并占有使用。还在他人宅基地上建房,房屋所有权应归谁?张某与吴某是邻居,1990年,张某举家迁往外地,临走时将
房地产动态
人浏览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起诉解决,要求对方赔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摊销年限
土地摊销年限
土地属于无形资产,土地的摊销年限与使用年限一致,如果土地使用权40年,就按照40年摊销。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无形资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对于土地买卖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抵押,土地承包权不可以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让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土地转让办理方法:(一)办事程序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与出租人是否有签订合同,对于租约是否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话,属于不定期租约,随时可以解除。另外1999年到现在已经超过20年,租赁合同超过20年属于无效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法院能拍卖农村宅基地房屋吗
法院能拍卖农村宅基地房屋吗
法院一般是不能拍卖唯一宅基地的。因为人民法院拍卖的是个人财产,但由于当事人对农村的宅基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以该宅
房产纠纷
次播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双方虽然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和《征地协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私人宅基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集体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没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因为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农民是集体中的一员,集体为了保证每一位农民都有居住的
房产纠纷
次播放
1,被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价格、财政、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同意后执行。因征收土地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房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欠债可以执行土地吗
欠债可以执行土地吗
欠债可以执行土地,人民法院执行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经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可以裁定予以处理。但应当告知权利受让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即占有、利用、收益土地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的客体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农用地使用权指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国有土地建设用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
农村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房屋土地登记
房屋土地登记
产权登记
人浏览
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进行买卖,其风险是没有办法能够完全避免的,只能是掌握一些信息进行提前预防风险或把风险尽量降低:1、卖方不配合或联系不上:不能立即过户的房屋签定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管理程序
土地管理程序
我国土地制度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包括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
土地管理
人浏览
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