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租给他人,他人却在农用地里建加工厂,这归属于更改土地用途吗?如今协议书沒有到限期,我该怎样取回农田?

更新时间:2020-04-30 05:14:10人浏览
问题描述:
农用地转租给他人,他人却在农用地里建加工厂,这归属于更改土地用途吗?如今协议书沒有到限期,我该怎样取回农田?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116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关于土地租赁最高期限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020-04-30 04:52:16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006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按《农村土地承包法》: n  第三十一条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n  第五十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nn如果子女长期生产、生活在农村且在最初实行土地承包时,与父母同属一个家庭,那么可以继承承包权。nn如果子女取得城市户口,则不能继承,应由村集体终止合同收回土地。
2020-04-30 04:55:3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804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   
1.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   
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门公布的不同地类地价确定。 具体说来: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2020-04-30 05:05:37
合同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6985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土地使用证到期该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该怎么办  按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最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土地使用证的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2020-04-30 05:14:1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剩余土地收归国有后是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
农村剩余土地收归国有后是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
农村剩余土地收归国有后是否作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下面一起来看看。农村剩余土地收归国有后是否作
国家征地补偿常识
人浏览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是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刑事辩护
人浏览
土地补偿标准分为农村集体和国有土地二类:1.农村宅基地赔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可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咨询。2.国有土地的标准,参照当地国土部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摊销年限
土地摊销年限
土地属于无形资产,土地的摊销年限与使用年限一致,如果土地使用权40年,就按照40年摊销。直线法又称平均年限法,是将无形资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承租人之间,就将所有人(出租人)所有或共有的房屋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为预防房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拆除烂房子土地使用权归谁
拆除烂房子土地使用权归谁
拆除烂房子后,土地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
房产纠纷
人浏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集体建设用地能否买卖
集体建设用地能否买卖
集体建设用地属于集体,集体成员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
房产纠纷
人浏览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土地征收方案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土地可以永久转让吗
农村土地可以永久转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
房产纠纷
人浏览
房地产转让的程序(1)签定房地产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必须签定书面合同。房地产转让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屋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多长时间
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为多长时间
1、居住用地为70年;2、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3、工业用地50年;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
建筑工程
人浏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双方虽然签订了《土地转让协议》和《征地协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划拔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
划拔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
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根据城市建设
房产纠纷
次播放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规定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规定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而无理由拒不退出他人住宅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
刑事辩护
次播放
土地使用证的定义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使)用等办理程序
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使)用等办理程序
办理事项: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使)用;建设占用5公顷以上国有未利用地;一次性开发国有荒山荒地100公顷以上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办事程序1、受理;2、审核;3、
土地权属登记
人浏览
在保险实务中,人身保险合同的转让主要包括保险合同当事人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转让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是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转让保险金请求权。实际操作中,投保人转让合同权益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