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借款于2013年开设,借款2万人,本人在保证人栏上签字,后来甲方向乙方还债,原借款废除,后来甲方向乙方还债,本人没有签字。 现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条款,条款明确记载本人保证2万人,但本人没有签字,原借款

更新时间:2020-05-03 15:51:31人浏览
问题描述:
原借款于2013年开设,借款2万人,本人在保证人栏上签字,后来甲方向乙方还债,原借款废除,后来甲方向乙方还债,本人没有签字。 现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条款,条款明确记载本人保证2万人,但本人没有签字,原借款被废除。 本人应该承担保证责任吗原借款于2013年开设,借款2万人,本人在保证人栏上签字,后来甲方向乙方还债,原借款废除,后来甲方向乙方还债,本人没有签字。 现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条款,条款明确记载本人保证2万人,但本人没有签字,原借款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848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担保人承担的法律责任分两种,一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的一般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时,可以向担保人要求偿还债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规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3、第十八条中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4、如果是不知道担保的利害关系,那么属于不懂法,不懂法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是受欺骗而担保,那么可以找出受欺骗的证据到法院撤销担保。
5、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6、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2020-05-03 15:32:00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6380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担保法第十九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六条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2020-05-03 15:35:31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0338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甲以自己所购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买房,此处设定担保物权就是为了确保银行40万元债权的实现,甲到期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就抵押的房子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我国于1995年制定担保法,规定了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五种担保形式,其中抵押、质押、留置属物权担保。物权法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作了进一步的补充、修改、完善。
对担保物权适用的范围及反担保,担保合同的属性及无效的法律责任,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物上代位性,债权人未经担保人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的关系,担保物权消灭的原因,对抵押、质押、留置三种物权担保形式与具体运用都作了更为全面、具体的规定。
2020-05-03 15:51:31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民间借条一方死亡有效吗
民间借条一方死亡有效吗
民间借条的一方当事人死亡,如果该借条能证明双方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且该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借条内容合法和不侵害第三人合
合同纠纷
次播放
(一)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对方支付;如果没有欠条、借条或合同的,建议收集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如证人证言,汇款凭证,录音等证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与他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务如何清偿?
与他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务如何清偿?
与他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
合同动态
人浏览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它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如甲以自己所购的房子作抵押向银行贷款40万元买房,此处设定担保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担保合同上签了字的话,需要承担担保责任。至于连带还是一般责任,看合同约定,未约定视为连带。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企业无力偿还借款是否构成合同诈骗
企业的借贷方式属于民间借贷。民间借贷属于民法范畴当中的合同关系,借贷人欠钱不还是违反合同义务,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和违约责任
刑事辩护
人浏览
追讨债务怎么打官司:1、首先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看看借款是什么时候发生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法律规定是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如果你在这两年内没有起诉,也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可以凭借条起诉对方还款,没有经常居住地,那对方有住所地,可以到住所地去起诉,民事程序一审简易程序最长不超过三个月,普通程序最长不超过留个月。关于刑事:第一,有借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部分合伙人在合同上签字有效吗
部分合伙人在合同上签字有效吗
部分合伙人在合同上签字是有效的,但对于未签字的当事人是没有生效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合同纠纷
人浏览
不签借条,如何证明债务关系存在1、借钱时,要有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场;2、借款时不要直接支付现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出借款项转到对方名下的账户,并在备注中注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款居间协议有效吗
借款居间协议有效吗
借款居间协议双方具有相应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债权债务
人浏览
法院拍卖的房产是如何交易的:成交后,由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定,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最高额担保可以多个债务人吗
最高额担保可以多个债务人吗
最高额担保只能有一个债务人,不可以为多个债务人。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
抵押担保
人浏览
1、没有借条的部分比较麻烦,如果单是银行汇款凭证,还不能作为证据,不过你可以把多次借款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另外,他家人收款的部分,可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2、如果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款实际未支付的,借条效力如何认定?
借款实际未支付的,借条效力如何认定?
核心提示:在本案中,李某向邓某出具了借条,无疑可认定邓某、李某之间存在借款的合意,可以证明合同已经成立。下面法律快车合同法编辑为您详细介绍。2006年3月10日
合同生效
人浏览
合同诉讼条款可以自行约定吗
合同诉讼条款可以自行约定吗
合同中的诉讼条款可以自行约定的。具体来说,可以自行约定合同中有关诉讼的条款,是因为我国有协议管辖的规定,协议管辖是法律允
合同纠纷
次播放
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一般指商业银行、央行。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形式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形式
借款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如下:1、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2、贷款人限期收回贷款,并在一定时期内停止发放新贷款。借款方不按合
合同纠纷
人浏览
借款合同,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