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最近注册了一家新公司,据说老板主要针对我们这些老员工失业保险金的问题而注销老公司,前段时间就有被辞退的老员工给他要失业保险金的事情

更新时间:2018-09-02 07:49:01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是在一家私营公司工作十年以上的员工,公司最近注册了一家新公司,老公司马上要注销,老板当然不换,但新公司的名称和法人都换了,据说老板主要针对我们这些老员工失业保险金的问题而注销老公司,前段时间就有被辞退的老员工给他要失业保险金的事情,公司金蝉脱壳了,我们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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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已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停止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18-09-02 07: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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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018-09-02 07:4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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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其实对于失业保险而言,它是五险的中的一险。但大家或许对此都不是很熟悉,失业保险关系发生转迁,将如何处理呢?  按照现行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跨统筹地区转移或在职职工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收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交费的当月起,按收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费率交纳失业保险费。
转出前后的交费时间合计计算。  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移,则可凭失业保险关系和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而失业保险费用是否划转,则分为两种情况办理:  一是失业人员跨省级地区转移,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转迁相应划转。
需划转的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  二是失业人员在省级地区内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保险费用是否随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而划转,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2018-09-02 07: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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