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把他的朋友在信用社贷款十万元,我一点也不认识。 并且他的朋友是这家银行的融资人,过去6/7年,银行起诉我们夫妇,说共同债务要我们偿还。

更新时间:2020-04-12 19:37:40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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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把他的朋友在信用社贷款十万元,我一点也不认识。 并且他的朋友是这家银行的融资人,过去6/7年,银行起诉我们夫妇,说共同债务要我们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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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3、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性质如何认定的答复》(
(2014)民一他字第10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
(2014)苏民他字第2号《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性质如何认定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在不涉及他人的离婚案件中,由以个人名义举债的配偶一方负责举证证明所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证据不足,则其配偶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在债权人以夫妻一方为被告起诉的债务纠纷中,对于案涉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认定。如果举债人的配偶举证证明所借债务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其不承担偿还责任。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婚姻法》(2001修正)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2020-04-12 1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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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被起诉了,会产生以下两种结果:

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的方式取得的贷款。若申请人是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取得的额贷款,那么贷款机构无法经过变卖抵押物的方式,降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不过,贷款机构会不停的催缴,这会给贷款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不小的影响。最终,借款人仍逃脱不了法律制裁,需要用个人名下资产偿还借款。

2、抵押贷款:在抵押贷款方式下,其会主张法院对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优先用于偿还剩余本息、律师、诉讼费等一系列费用,假使还有剩余金额,则将如数返还给借款人。这说来轻松的流程,做起来可未必简单,少说也要等个三个月之久,才能将资产兑现,在此期间,借款人可筹集钱,赢得资产争夺战,用钱的归位使得贷款机构撤诉。
情节严重要坐牢。通常来说,借钱不还这类事件都属于民事纠纷,不会上升上刑事层面。但如果借款人拒不执行,坚决要当老赖,宁可跑路也不还钱,情节非常恶劣的,法院还会追究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就会坐牢。
借款人一直拖欠贷款不还会导致很多后果发生,不仅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还会影响以后其他贷款的申请,而有个别贷款如果未按时还款,还会产生罚息,所以,在申请贷款前,一定要保证自己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是很重要的。
2020-04-12 19: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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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不还,即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还款,同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或者违约金。《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20-04-12 19:2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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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房产抵押贷款办理要满足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农信社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能提供有效居住证明;
3、有按时足额还款的能力;
4、无不良信用记录;
5、具备农村信用社认可的信用资格;
6、作为抵押的房屋产权明晰,能提供房产证、土地证;
7、房屋共有人同意将此房屋作抵押,并能出具相关证明;
8、在农信社开立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9、农信社要求满足的其他条件。流程如下:第一,借款人向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第二,经农信社调查、审查和审批同意后,借款人在该社开立存款账户,并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评估;第三,借款人持已评估的产权证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贷款用途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农信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第四,办妥上述手续后,农信社发放贷款;第五,借款人按时足额还款;第六,贷款结清后,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
2020-04-12 19:3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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