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婚前财产的申请办理了买房合同和买房贷款,合同书签订和借款人全是自己,如今提前准备结了婚,提前准备领到了结婚证书后再去房产证办理,我想问一下那时候房本是写的自己的名字,还会被强制性写夫妇的姓名

更新时间:2020-04-13 14:21:50人浏览
问题描述:
您好,我是婚前财产的申请办理了买房合同和买房贷款,合同书签订和借款人全是自己,如今提前准备结了婚,提前准备领到了结婚证书后再去房产证办理,我想问一下那时候房本是写的自己的名字,还会被强制性写夫妇的姓名,假如我觉得让媳妇的姓名也写进去如何走办理手续呀?您好,我是婚前财产的申请办理了买房合同和买房贷款,合同书签订和借款人全是自己,如今提前准备结了婚,提前准备领到了结婚证书后再去房产证办理,我想问一下那时候房本是写的自己的名字,还会被强制性写夫妇的姓名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8788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房屋产权的所有人的确定是按照购房合同上面的人民来确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2020-04-13 14:09:47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251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你好,
一、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离婚时已经取得产权的房屋 第一,对于私房和具备产权证可上市交易的公房,一般以产权证颁发的时间来界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民法物权原理和我国房屋管理政策,一般情况下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屋所有权取得的必经程序。只有办理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才能真正取得房屋所有权。因此对于在离婚案件中涉及的此类问题,如果诉争的房屋是结婚登记后取得所有权的,应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第二,夫妻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该房屋为共同所有。由于公房使用权可通过承租权转让的方式上市交易,具有一定的交换价值,在离婚分割该房屋时,可区分下列情形处理: a.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基于福利政策分配取得,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无法体现出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则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可不考虑原公房使用权交换价值的单独归属。 b.一方婚前承租的公房,是其以个人财产支付对价取得的,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在离婚分割该产权房时,应当将取得原公房使用权时所支付对价部分,确定为当时承租的夫或妻一方个人所有,产权房的剩余价值按共同财产分割。 c.对于婚前由夫或妻一方父母承租,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为产权的公房,原公房使用权的交换价值可参考《婚姻法解释
(二)》第22条的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共同财产分割处理。虽然是以夫妻一方名义购买,但不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以一方父母财产购买,产权证系夫妻双方的名字,仍应为共同财产,只是在财产分割时,酌情考虑财产来源因素。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后以一方名义而非夫妻名义购买成为了公房,且购买的出资来自该方父母,应为一方所有的财产。原系一方父母承租的公房,虽然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但产权证上不仅有夫妻一方或双方名字,还有一方父母名字,该房为家庭共有财产。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只是部分产权,不是完全产权,主要指夫妻双方根据福利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房屋。部分产权房屋是国家历次房改政策的产物,其突出特点为部分产权处分受到限制。根据国务院1991年6月发布的《关于继续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改革通知》,其特点集中表现为: 第
一、房屋必须在购买五年后才能出售; 第
二、出售时原补贴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第
三、售房所得按照国家、单位、个人所占比例进行分配。它可能是婚前或婚后购买的但没有取得产权证的公房。由于这类房屋涉及我国特殊的住房政策,又涉及职工单位的利益,住房不能上市交易,在实务分割中存在一定的障碍。这种离婚时双方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有争议且协商不成,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处理,即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3、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 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合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如果夫妻双方作为买受人没有交清全部购房款而没有取得产权证,可以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1条处理,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已经支付了全部房价款,房屋所有权法律关系比较清晰,只需完善权属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可将以下情况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房屋权属、分割、补偿问题予以处理: 第
一、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无论是以夫或妻的名义还是夫妻共同名义; 第
二、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名义购买; 第
三、在婚前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购买,属于婚前共同财产,财产性质存续到婚后仍为夫妻共同财产。
4、在处理夫妻房屋分割的司法实践中还要特别注意房屋中有父母出资的情况 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2条的规定,父母为子女结婚购房的出资,应认定为赠与。即在父母实际出资时,其具体意思表示不明的情形下,从社会常理出发推定为赠与。若当事人有在离婚诉讼前形成的证据证明其与出资人之间形成的是借贷关系的,则不适用该条规定。需要强调的是,离婚诉讼中父母作出不是赠与意思表示的陈述或证明,尚不足以排除赠与的推定。人民法院在审查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时,除了审查当事人提供的出资协议或借条等是否真实,还要以资金为线索,追查出资及其性质是否真实。对于夫妻婚后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出资者自己子女名下的,从常理出发,可认定是明确向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部分出资应认定为个人所有;若产权证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的,除非当事人能证明父母出资时有书面约定或声明明确出资者表示向一方赠与的,一般宜认定向双方赠与,该部分出资为夫妻共同所有。举例说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甲一人名下,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赠与甲一人所有;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证记载于乙一人名下,若乙不能证明出资为对其一人的赠与,男方父母出资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甲男与乙女结婚,婚后男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记载甲乙二人名下,该出资应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实践中父母除了出资为子女购房,还可能为子女出资购买其他物品,同样可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2条规定的精神作出相应的归属认定。
2020-04-13 14:15:08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6808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1、婚前加名字的情况
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如若双方未办理结婚手续,想要加上另一半的名字。则需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
在领证之前赠予的话不划算,如果你俩将来掰了,因为是基于婚姻关系成立的赠予你是可以要求撤销。
2、婚后加名字的情况
夫妻婚后,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在领证之后赠予,税金就省不少。这时的赠予如果不约定份额,则认为是共同共有。假若以后不幸离婚,你可以主张分得应有份额。
2020-04-13 14:21:5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新婚姻法婚前购房婚后办房产证写俩人名字吗
新婚姻法婚前购房婚后办房产证写俩人名字吗
现在的结婚提到的就是钻戒,买房,买车。其实买房买车也涉及到很多法律的问题,那就是所有权的问题。法律快车小编就为大家,举例说一下买房的问题,新婚姻法婚前购房婚后办
婚前财产
人浏览
你好,办理房产证时可以登记儿子的名字。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后买房加名必须写夫妻名字吗
婚后买房加名必须写夫妻名字吗
婚后买房加名必须写夫妻名字吗?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那么,接...
婚后买房
人浏览
房屋产权的所有人的确定是按照购房合同上面的人民来确定的,具体流程如下:(1)盖章的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结婚后买房归谁呢
结婚后买房归谁呢
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全额支付的,且登记在出资方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屋系出资方单独所有;若登记在夫妻
离婚
次播放
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有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有贷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新婚姻法婚前买房有贷款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夫妻共同
婚姻家庭
人浏览
房产证上如果需要加上名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母亲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有三种:房产权赠予;房屋买卖;析产登记。也就是说,只有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在房产证上增加姓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要请律师写吗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要请律师写吗
婚前财产公证协议书可以自己书写,双方协商好需要公证的内容即可,不需要交由律师书写。根据法律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
婚姻家庭
人浏览
婚前购房如何认定:1、婚前一方出资,并且是以自己的名字购房,而另一方未出资。在这种情况下,此房应属于出资一方婚前个人财产。2、婚前双方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么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么
新婚姻法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财产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赠予行为,并且赠予已经完成。婚后房屋加上对方的名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怎样证明是个人财产?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怎样证明是个人财产?
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写女儿的名字,怎样证明是个人财产?关于这个问题,你可以使用百度HI跟我在线交流,希望能够有所帮助。结婚后女方父母出资买房,因为据说
离婚房产
人浏览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有效吗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字有效吗
婚前房子婚后加名是有效的。婚后在婚前购买的房产上增加另一方的名字,且办理了变更登记,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予,即该赠予行为有效
婚姻家庭
次播放
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吗?
贷款买房,房产证可以加女方的名字吗?
我老公在婚前办商贷买的房子,婚后房产证下来,请问,当初贷款时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房产证上可以加我的名字吗(老公一家已同意)?立山区读者李女士●【帮你问】:鞍
共同共有
人浏览
住房购房合同婚前签署,又是登记在你一人名下,所以,住房产权属于你一人婚前个人财产,权益属于你一人,不看房产证时间,注意看你的购房合同签署时间。婚后(领取结婚证)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购房合同可以贷款吗
购房合同可以贷款吗
购房是否可以贷款首先要确定自己所在城市的购房贷款政策,确定自己不属于限制贷款的对象,购房合同一般都是可以贷款的。购房需注
合同纠纷
次播放
可以,具体操作程序请咨询房管局。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