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事务所工作,是劳务派遣的性质。 工资待遇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4-25 07:32:58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在事务所工作,是劳务派遣的性质。 工资待遇该怎么办?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7792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  劳动力派遣合同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有劳动力派遣合同关系。劳动力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以及时效也各不相同。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对待。劳动者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接受单位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依据劳动力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为普通民商案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和接受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适用劳动法规定的60天仲裁时效,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进入诉讼阶段,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且审查仲裁程序和实体处理是否合法,依法做出裁决。  对于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因劳动力派遣合同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然后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实体上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做出裁决。  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如属独立的劳动争议,应当告知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如何认定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进而进行合并审理,就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而对该问题的不同理解,会导致不同的诉讼结果。不同诉讼结果则当然会对当事人的利益产生不同的影响。  根据劳动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内容,对当事人增加的诉讼请求是否与诉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进而合并审理,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必须是相同的当事人之间在同一诉讼中增加的诉讼请求;  
2.增加的诉讼请求与诉争的劳动争议之间必须属于同类争议;  
3.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2020-04-25 07:15:2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90178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劳动者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者合同,而且工作15年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让劳动者与另外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求单位以原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20-04-25 07:18:33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1790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如果是劳务,那个就不叫工资,叫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
  关于完税凭证的问题:自己拿着身份证件到地税大厅打印就可以,如果没有,你可以找财务,让他以单位的名义到税务局申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作用和完税证明一样。
  法律依据:
  《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对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
  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2020-04-25 07:32:04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098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0-04-25 07:32:5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
俗话说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这几年劳务派遣公司的兴起为其他行业的公司提供相应的劳动业务,这解决了公司难招人才的问题。那么,劳务派遣是什么意思?我相信你一定会对
劳动法律法规
人浏览
劳务派遣员工和单位的正式工待遇方面是完全一样的,根据《新劳动法》规定,派遣员工与正式工必须同工同酬,如果出现不同待遇了的话,你完全有权利找到相关机关维护自己的合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合同到期后公司要辞退怎么办
劳务合同到期后公司要辞退怎么办
劳务合同到期后公司要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工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者先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者合同,而且工作15年情况下,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让劳动者与另外一个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要求单位以原劳务派遣合同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职工出事该找谁?
劳务派遣职工出事该找谁?
所谓劳务派遣,就是由派遣单位先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有偿民事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该单位工作。外企太和顾问公司高级经理黄春介绍说,自上世纪70
劳务派遣
人浏览
“劳动力派遣”,即通常所说的“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工派遣”、“劳动力租赁”,派遣单位根据接受单位(即实际用人单位)的要求,与接受单位签订派遣协议,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可以是长期的吗?
劳务派遣可以是长期的吗?
劳务派遣不得长期化,只能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工作岗位,如果是长期的用工关系,则应当由用工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
人浏览
您好,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协商不成的话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手续简便,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提出派遣人员的需求(人员可以由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也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招聘),确定用人名单,然后由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动派遣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动派遣与劳务派遣的区别
劳务派遣有关知识首先说一下,没有劳动派遣这个名词(说法),可能你理解的劳动派遣就是差使某人直接做某事.关于劳务派遣:1、什么叫劳务派遣是指经济实体或经济组织以经
劳务派遣
人浏览
你好,劳务派遣公司属于你的用人单位,回去后劳务派遣单位可能会给你重新调整工作岗位的。。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聚焦劳务派遣一:劳务派遣流行的原因
聚焦劳务派遣一:劳务派遣流行的原因
编者按浏览时下的人才招聘广告,不难发现,人才派遣的用工方式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放在了招聘信息的醒目位置。尽管同往年相比,招聘市场着实冷清了不少,但相当一部分从事人事
劳动法动态
人浏览
关于经济补偿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什么是劳务派遣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动者派往其他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依据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报酬,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据劳动
劳动纠纷
人浏览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1、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公司变相裁员怎么办
公司变相裁员怎么办
如果公司变相辞退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到仲裁机构提出仲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劳务派遣工合同期满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工合同期满如何解除
劳务派遣工合同期满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
劳动纠纷
人浏览
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鉴于《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派遣单位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没有补偿。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同工同酬即使在企业,也指的是同样编制,同一个工种之间所体现的薪酬待遇,劳务派遣工同工同酬可以实现的,劳务派遣制度下实现同工同酬的方法是: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加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