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款给一个盆友,她说拿房产证抵押,一直沒有帮我,我害怕他之后不还款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4-14 07:50:4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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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借款给一个盆友,她说拿房产证抵押,一直沒有帮我,我害怕他之后不还款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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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欠款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但若是刑事诈骗,则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受理。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2020-04-14 07: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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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就是不还,诉讼时效怎么算?法律规定,借款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果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满开始计算,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从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之日起计算。
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的,诉讼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还款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满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从还款到期的第二天起计算两年。 如果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日期的,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编辑推荐阅读: 未约定借款利息能否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借款没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多长?
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款的,诉讼时效从其明确表示不还款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期限的,从期限满开始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借条中约定了还款日期的,其诉讼时效从还款到期的第二天起计算两年。 如果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日期的,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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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07: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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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在借钱时可以用房子抵押,但是不动产抵押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到期不还,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要写的话 写借条,而不是欠条,要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号都要写上,还要有第三方见证人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若该借款合同设置了担保银行有权可以同时向担保人和债务人主张权利,也有权单独向担保人主张
2020-04-14 07: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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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子抵押,应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不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他把房子卖了。
2,抵押给你,不等于不还钱,你就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抵押权,取得的是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即,他还不了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房子卖了,优先受偿。
比如欠你100万,房子卖150万,多出的50万还是他的,你只能得到欠你的100万。
要是欠你100万,房子买了50万,那么着50万还给你,他还欠你50万。
3,流押是无效的,即,抵押个物给你,不还钱,物就归你,这样的约定无效。
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他把房子卖了。
2,抵押给你,不等于不还钱,你就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抵押权,取得的是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即,他还不了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房子卖了,优先受偿。
比如欠你100万,房子卖150万,多出的50万还是他的,你只能得到欠你的100万。
要是欠你100万,房子买了50万,那么着50万还给你,他还欠你50万。
3,流押是无效的,即,抵押个物给你,不还钱,物就归你,这样的约定无效。
2020-04-14 07: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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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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