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怀孕前不到一年就得到了社会保障。我能得到产假津贴吗?

更新时间:2020-04-19 16:31:23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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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怀孕前不到一年就得到了社会保障。我能得到产假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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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20-04-19 16: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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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maternity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一、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流程: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三、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产假为42天。  
四、生育保险享受范围和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职工。  国家、省驻青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按照本办法执行。  
五、生育保险费的缴纳问题  
(一)缴费基数及比例  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作为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按规定不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以国家、省、市规定的上月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
0.9%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缴费管理  
1、用人单位应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  
2、生育保险基金存入银行,所得利息转入生育保险基金。  
六、购买生育保险后能享受的待遇  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七、购买生育保险后能报销的项目  
(1)职工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绝育术后的复通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生育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八、生育保险费的支付(结算)办法  参保职工到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妊娠诊断、检查、分娩、流、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应持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未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的持结婚证,简称“一卡一证一册”,下同),刷卡确认生育保险待遇资格。其中,计划内二胎生育的应同时持《生育证》。  
(1)女职工计划内生育在妊娠期、分娩期内,因妊娠和分娩发生的诊断费、检查费、治疗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符合生育保险基金统筹范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统筹项目及支付标准》(简称《统筹项目及支付标准》,下同)予以支付,超出部分个人自负。  ①女职工早期妊娠诊断、检查或初次妊娠检查、诊断,应先到市或区定点妇幼保健机构进行,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选一家作为本人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一经选择,原则上不予变更。  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只负担一次的妊娠诊断、检查费用,由定点妇幼保健机构与社会劳动保险经办机构按月结算一次。
2020-04-19 16: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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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生育医疗费用是指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
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职工生育(含流、引产)医疗费用实行定额结算,女职工在不同
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生育医疗费用将会有不同的定额标准。

顺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助娩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剖宫产的医疗费: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此外,女职工在门诊进行人工流产手术时,其定额标准为: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
一级医院130元;
2020-04-19 16:3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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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享受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2020-04-19 16: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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