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家的户主是我,房子被拆除后的协议是我妈妈和我家三口人的名字,现在我哥哥回来找我们住房,他的户口不在本地,他在吗?

更新时间:2020-04-23 19:31:11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家的户主是我,房子被拆除后的协议是我妈妈和我家三口人的名字,现在我哥哥回来找我们住房,他的户口不在本地,他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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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2020-04-23 1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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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含赠与、买卖在先)
一、申请登记程序:申请——配图(一楼测绘窗口,需测绘前置的除外)——提交资料(二楼受理窗口)——审核制证——交费领证(三楼发证大厅)
二、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4、拆迁安置协议书
5、被拆迁房屋权属证书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提交复印件的,须拆迁单位加盖公章)
6、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7、公安部门出具的房屋门牌证明
8、赠与公证书或买卖合同
9、其他给力0不给力0
2020-04-23 19: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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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屋拆迁补偿问题:

一、户籍在册的公有住房拆迁,离婚前一直实际居住。离婚时没有作出处理意见,离婚后房屋拆迁,一方主张拆迁利益可得支持。
  
二、原告户籍在册男方父亲名下私房内,房屋来源于婚姻存续期间男方父亲的私房拆迁安置。原被告实际居住。离婚时,对该房屋主张居住权没有得到支持。
  
三、不是拆迁私房权利人,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离婚时,一方主张房屋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院支持。
  
四、私房拆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资所购房屋,虽未转移物权归属。但离婚一方主张拆迁利益也可支持。
  
五、属案外人私产,拆迁补偿按人头固定平方。离婚后,可获等平方的现价补偿。
  
六、农村宅基地房屋。非建房出资人,作为登记的立基人口,有权主张分割拆迁利益。
  
七、农村宅基地房屋,建于婚前,结婚时无户籍在册,户籍性质为居民,离婚后主张拆迁利益不获支持。
2020-04-23 19: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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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那么,如何签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  如何签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一)作为合同签订主体的卖方处,需要拆迁协议上的人员及配偶,住房调配单上的人员及配偶,被拆迁房屋内户口上的全部人员及户口都在买卖协议的卖方一栏签字,才较为保险,才能有效避免日后突然有第三人出来主张权利的种种麻烦。  
(二)除此之外,合同中关于每笔房款的支付,卖家收款对应的各项义务应明确,可操作,另外,关于可能出现的各类情况及相应的违约责任都应规定明确。合同中不妨加入关于违约责任的独立条款,且明确约定,即使合同无效,该条款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尽量减少非违约方的损失。这样,一来卖家的违约成本会上升,可能会有更大的威慑力,尽量避免其违约;二来如果诉至法院,法院相对便于作出对买家有利的判决。  
(三)另外,对于税费的承担也应考虑周全。漫长的交易过户等待期,国家关于房产交易的税费政策可能调整,双方应约定好,如果出现新的税费由谁来承担的问题,避免过户时又因为税费的承担主体争执不休而导致交易中止。
2020-04-23 1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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