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另一方撞人,救冶好啦,有很严重的并发症,能再次精神病鉴定吗?

更新时间:2020-04-03 15:33:20人浏览
问题描述:
车祸事故,另一方撞人,救冶好啦,有很严重的并发症,能再次精神病鉴定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7459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  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评估。检验、鉴定、评估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检验、鉴定、评估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2020-04-03 15:15:57
交通事故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011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
  
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明显的,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伤情需要治疗的,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这时,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权利。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
2020-04-03 15:17:15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738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可以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重新评定的结论为最终结论。  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定机构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重新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划定》第44条划定,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应当在接到检修、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的检修、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修、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职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修、鉴定。  重新检修、鉴定可以由原鉴定机构进行,但应另行选择与原鉴定人平等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鉴定人进行鉴定。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划定》第75条的划定,重新鉴定,假如鉴定结论有改变的,鉴定用度由公安机关承担;假如鉴定结论没有改变,鉴定用度由重新鉴定申请人承担。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1、当事人各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  
2、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  
3、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终结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就诊资料(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资料),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4、事故处理机构收到鉴定结论后二日内将伤者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当事人。  
5、重新伤残鉴定的结果为终结评定。
2020-04-03 15:31:3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3955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2020-04-03 15:33:20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需要多久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需要多久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
交通事故
人浏览
你好,这个是需要看片子确定的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限制为多久
交通事故鉴定时间限制为多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
交通事故
人浏览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应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祸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车祸伤残鉴定去哪里做
车祸伤残鉴定一般是去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做。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
交通事故
人浏览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的未成年人是指不满十八岁的子女;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近亲属是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故意杀人,还是交通事故意外死亡?
故意杀人,还是交通事故意外死亡?
——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辩护词案情:2004年2月某日晚上,被告人A驾驶一辆大货车由慈溪欲送货至福建,被告人B坐在该货车副驾驶位置。当车行至宁波市某路段时,因车发生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人浏览
交通事故赔偿中,通常住院治疗的情况下会涉及护理费的问题,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护理费包括伤者住院期间和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交通肇事所致的社会危害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
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
核心内容: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可以“私了”。下面由法律快车
交通事故处理
人浏览
讨薪过程出事,不能认定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处理:怎样做精神病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怎样做精神病鉴定?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怎样做精神病鉴定?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交通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
交通事故处理
人浏览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
车祸伤者费用谁先垫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车祸伤者费用,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
交通事故
人浏览
1、公安机关的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书是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所以责任认定书还没下来之前,法院暂时无法受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肇事者当场拘留吗
交通事故肇事者当场拘留吗
交通事故中,一般肇事者不会被行政拘留,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则会被行政拘留: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
交通事故
次播放
交通逃逸事故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交通逃逸事故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
交通事故
人浏览
交通逃逸方承担事故的全责,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200-2000元,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受害人,建议及时报警,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交通事故死亡算工伤吗
交通事故死亡算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但是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的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2
交通事故
次播放
你好!建议到法院起诉,让法院指定相应的鉴定机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全部2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