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问两一套房,一套,一套焦后产权房,在我一人的户下,离异压怎样切分。

更新时间:2020-04-11 05:13:26人浏览
问题描述:
清问两一套房,一套,一套焦后产权房,在我一人的户下,离异压怎样切分。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民事法律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324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  
一、对夫妻双方婚后购买房产的处理。我国《婚姻法》对于夫妻财产实行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因此夫妻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予以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对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的处理。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预售合同的买受人为该方且产权证登记在该方名下的,无论该房是按揭贷款购买还是一次性付款购买,均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但也有例外,一方婚前购买房屋,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在双方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共同出资购买,仅名义上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及抵押借款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了购房首付款,且婚后房产登记于购房人名下,离婚时宜将该房屋视为购房人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偿还的房贷,应视为另一方帮助购房人偿还债务,但应考虑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购房款的比例等因素,由购房人对另一方予以补偿。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实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回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回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2020-04-11 04:47:5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713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2020-04-11 04:53:20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98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四个步骤。
(一) 初审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b.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c.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为真实、自愿离婚以及双方关于离婚协议中所涉及财产分割、债务分配、子女抚养内容的真实性和自愿性。
(二) 受理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经初审认为双方当事人基本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要求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并在监誓人即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字;b.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监誓人面前亲自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共计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三) 审理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效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离婚协议书等是否真实、完整、有效符合相关规定。
(四)登记/发证
2020-04-11 05:10:09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7025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有部分:
(一)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二)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2020-04-11 05:13:26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首套房贷款怎么减税
首套房贷款怎么减税
首套房的契税是减征,不是免征、也不是退税。首套房90平米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90平米以上减按1.5%计征契税。
房产纠纷
次播放
你好,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此种方式要求双方必须到场,且对子女抚养与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如果一方不到场,则不能办理;二是到法院起诉,要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已有一套待拆迁房,再购买二手房契税是否可以享受减免
已有一套待拆迁房,再购买二手房契税是否可以享受减免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有很多老房子都被征收,这些房子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拆迁房,如果房屋已经确定被征收,又想在被拆迁之前购买另一套房子的,也应当视为二手房,那么已有一
二手房交易税费
人浏览
四个步骤。(一)初审a.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申请材料;b.婚姻登记机关办事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登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买一套二手房70年产权怎么算
买一套二手房70年产权怎么算
1、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一般来说,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证时,楼盘还没有开发,??...
二手房产权
人浏览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房产证为另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夫妻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一方如何立遗嘱
夫妻一方立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即可,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
婚姻家庭
人浏览
离婚对于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二手期房能买卖吗
二手期房能买卖吗
一般情况下,二手期房是不能进行买卖的。根据法律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结婚前租了一套房子,后来要结婚就买下来了,但是产权证上只有一
结婚前租了一套房子,后来要结婚就买下来了,但是产权证上只有一
属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规定的解释(二)19条规定: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
离婚房产
人浏览
刚买的套房,房产证没下来,如果是按揭房就不能卖了::因为按揭房要卖,是需要经过银行同意的,一般银行是不会同意转让的。这需要与银行沟通,如果把银行沟通了,银行同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再婚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再婚婚后房产怎么分割
再婚婚后房产的分割:首先应当先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配,法院一般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权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小产权房子可以更名吗
小产权房子可以更名吗
小产权房子不可以更名。由于小产权房子没有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
房产纠纷
人浏览
赠与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赠与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赠予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在买卖时,是需要纳税的。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
房产纠纷
人浏览
继承房产如何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吗?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如何巧用“加按揭”再买第二套房
如何巧用“加按揭”再买第二套房
如何巧用“加按揭”再买第二套房如何巧用“加按揭”再买第二套房如果你已经贷款买了房,又打算再买第二套房,资金不够怎么办。你可能想到再次贷款,但其实可以再利用第一次
房贷相关
人浏览
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