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拆毁,土地被农民承包,政府不发行土地确定票,合法吗?

更新时间:2020-04-15 12:30:24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房屋被拆毁,土地被农民承包,政府不发行土地确定票,合法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21682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方式
1、分割经营法。
2、折价补偿法。
3、代耕。
4、轮耕。
5、基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和承包土地被依法占用、征用所获得的补偿费,应由夫妻双方按份额进行分割。
具体如转包、出租的,则可确定在转包、出租期内,对其流转的收益按时按份分割享受。如果存在入股形式的,则也可以考虑分割股份。婚姻存续期间,如夫妻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的,则该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属夫妻共同共有,应由夫妻共同分配。
对于非夫妻共同承包经营,而是以一方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的,其安置补助费带有明显的人身附属性,应属承包一方所有,但对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助费,虽为一方所承包,但应考虑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对承包土地的共同投入,应酌情给予另一方予以补偿。
2020-04-15 12:06:06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6988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
1、家庭承包
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其特点:
(1)承包双方当事人不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发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
(2)承包对象主要是耕地、林地和草地,具有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
(3)根据公平分配和人人有份的原则承包,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发包;
(4)承包期较长,耕地30年、草地30-50年、林地30-70年,林地经批准还可以更长;
(5)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法定的,承包方享有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土地流转权、土地被征用占用的补偿权等;
(6)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
(7)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
(8)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物权方式予以保护,有权提出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要求;
(9)承包收益可以继承,耕地、草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
2、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法》第三章 其他方式的承包
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第四十七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2020-04-15 12:07:48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6593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土地确权意义: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2020-04-15 12:30:24
房产纠纷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9151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时要注意的一件事情是: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2020-04-15 12:30:14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农民土地征收了,不能看征地批文吗?
农民土地征收了,不能看征地批文吗?
土地被征收,征地批文不能看?村民看不到国土局、政府出示征收建设用地批复文件,他们可以申请查看吗?只要按照规定提出书面申请时,就会公开相关文件的。接下来法律快车小
征地批复
人浏览
如果个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缴纳,有具体规定:养老保险:带上本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土地征用补偿新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形式有哪些?1、家庭承包家庭承包,是指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公平分配、人人有份的原则,统一将耕地、林地、草地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一种承包方式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拆除烂房子土地使用权归谁
拆除烂房子土地使用权归谁
拆除烂房子后,土地使用权归个人,所有权归集体或者国家。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
房产纠纷
人浏览
土地确权意义: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划拔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
划拔土地国家在什么情况下无偿征收
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2、根据城市建设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土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确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解决这块地是谁的?谁在用?将来怎么用?收益归谁?的问题。具体的办理流程建议可以到当地村委会咨询了解。一、确权原则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没签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相关的法律依据:租房时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不定期租赁的法律后果就是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可见,不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用,征用单位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被征用,征用单位将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谁?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土地补偿费应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被征地方,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不能直接
土地补偿
人浏览
您好,在实践中,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处理村集体公共管理事项,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村内的公共建设或者公益用途。但是,村委会可以预留多少比例的土地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国家征收土地的对象是什么土地?
国家征收土地的对象是什么土地?
国家征收土地的对象是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不存在征收的问题,因为国有土地本就属于国家所有,代表国家的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经过法定程序之后可以对国有土
土地征收
人浏览
落了户口,就有补偿,具体要看政府的文件。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
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
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厂房,就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而变更土地使用性质是需要经过审批的,若没有经过审
房产纠纷
次播放
您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合法吗
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合法吗
只要企业租用农民土地符合法律规定的用途,并且是通过相应规定程序取得的,那么就是合法的。注意: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
房产纠纷
次播放
土地预征收是否合法
土地预征收是否合法
土地预征收不合法。征地的程序分前后衔接的两大块,即征地的批准程序和征地的实施程序。在征地过程中,征地的对象必须符合城市规
征地补偿
人浏览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土地使用权赠与征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赠与征不征土地增值税?
问题:我哥哥把他的一块土地无偿赠给我办的企业了,还要交土地增值税吗?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
土地税
人浏览
如果你们的土地有被征用,补偿款当然要足额支付。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