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权利不给他们开门,我是否有权利让她赔偿违约金吗?已经付了一年(1500)

更新时间:2018-08-31 18:24:21人浏览
问题描述:
我们租房后不到一星期,就有中介带人过来看房。房东打电话过来,说是把房子挂牌出售,看看价钱的。第一个月就2-3次人过来看,我们也就忍了, 可以到了9月份,来的人就很多了,隔两天就有人来,周末的时候有3到4批人过来看的(有的还拿相机过来拍照,让人恼火),有的被我拒绝了,有的还是过来看了。这样的日子真是太恐怖了。听到有人敲门就紧张,我都快疯了。房东早说房子在卖,我肯定不会租她房子的。我租这个房子是找的中介,签过合同的。现在我咨询一下:1、我有权利不给他们开门,不让近来看房么?2、如果房子卖出去后,房东要求我们退房,她属于违约么? 因为我们签的合同上有,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金,我是否有权利让她赔偿违约金吗? 3.还有我们因搬引起的损失可以向他索赔吗? (有中介费300,搬家费380,还有我们这边的宽带费,因为宽带是我们自己申请的,而且是年付的,已经付了一年(1500),现在才用了4个月500元, 算下来还有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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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屋租赁违约金怎样赔偿,  
一、房屋租赁违约金怎样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二、房屋租赁违约金比例  
1、房屋租赁协议违约金应该付多少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2、“不超过20%”,应是指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但这只能适用于定金约定,约定的定金高于主合同标的额20%的部分,法院不会支持。
2018-08-31 18: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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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的权利
1、请求承租人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
2、从转租中获得收益的权利
3、监督次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赁房屋的权利
4、请求次承租人返还租赁房屋的权利
5、通知次承租人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义务
2018-08-31 18: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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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了退房条件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约定条件退房。  其次,如果双方没有约定退房的条件,那么在以下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可以按照第26条规定解除购房合同退房;  
(2)开发商在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在规定期限内【起诉前】仍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可以退房;  
(3)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包括开发商无权处分该房产和开发商存在欺诈情形,购房者可以退房:  
(4)开发商擅自变更设计规划,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和朝向,影响购房者居住的,购房者可以依法选择退房;  
(5)因无法得到银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购房者可以退房;  
(6)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购房者可以退房;  
(7)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8)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机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退房;  
(9)因房屋质量问题导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10)开发商将出售的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将房屋又出卖给第三人,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
2018-08-31 18: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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