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我在工厂受伤了,单位负责人叫我安全回家疗养,前几天没有写假,能算病假吗?

更新时间:2020-04-11 08:29:48人浏览
问题描述:
对不起,我在工厂受伤了,单位负责人叫我安全回家疗养,前几天没有写假,能算病假吗?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11089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
2020-04-11 08:09:37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0659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劳动者患病停工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劳动者患病不能工作,停工治疗和休养期间,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病假工资。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020-04-11 08:12:37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44096人 · 响应时间 平均3分钟内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2020-04-11 08:24:50
债权债务律师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5725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1分钟内

(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全额发给。  
(3)请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固定工资部分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固定工资按80%计发。  
(4)上述人员病假期间,津贴、奖金(即活工资部分)如何发放,由单位根据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但对请假两个月以上不满六个月的,如果要发给津贴,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80%;对病假六个月及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国家规定比例部分的70%。  
(5)病假期间省定和市定职务津贴与基本工资(固定部分)一起按病假比例发给。  
(6)工作人员病假期间享受病假生活待遇,应有医疗机构证明,并经主管领导机关批准。  
(7)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8)省级以上劳模,保持荣誉的,病假工资待遇可提高10%--15%。  
(9)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10)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2020-04-11 08:29:48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怀孕急辞工要扣工资吗
怀孕急辞工要扣工资吗
怀孕正常辞职和急辞,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工资。如果单位存在未缴纳社保、拖欠工资等,怀孕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立即走人
劳动纠纷
次播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不给员工办退休违法吗
企业不给员工办退休违法吗
企业不给员工办退休是违法的。企业不给员工办退休,员工可以明确要求用人单位立即办理,并为本人补缴未缴纳的保险费。如果单位还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下班回家买菜时被车撞能认定为工伤吗
下班回家买菜时被车撞能认定为工伤吗
下班回家买菜时被车撞能认定为工伤,在下班途中到菜市场买菜然后再回家,是日常生活工作中所必须的活动,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工伤赔偿
人浏览
老板拖欠工资不给应该找哪些部门申诉维权?如果用人单位有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一、向本单位劳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在单位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打架受伤,算不算工伤?
提前上班“串岗”受伤算不算工伤?未签合同受伤,算不算工伤?在单位打架受伤住院算不算工伤?……国务院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已实施5年多,近日,最高法院、省高级法
工伤责任认定
人浏览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企业工伤事故率只会影响工伤保险费率。但是如果不多的话基本上是不变的,一两起是正常的。工伤医疗费报销:员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在建筑工地上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待遇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⑸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物联网,船舶业的星星之火
物联网,船舶业的星星之火
当前,国际海事组织(IMO)越来越重视一个船舶新概念E-navigation,即通过电子方式在船上和岸上收集、综合、显示海事信息,以增强船舶到泊位的全程航行能力
海事海商动态
人浏览
关于旷工几天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因旷工被除名的法律依据是:《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号)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复发还需要认定吗
工伤复发还需要认定吗
如果经认定为工伤,之后又复发,此时属于有新的变化情况,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从而进一步认定伤残情况,以便后续处
劳动纠纷
次播放
您好,可以得到工伤赔偿
全部5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建筑工人受伤发包方承担责任吗
建筑工人受伤发包方承担责任吗
建筑工人受伤发包方是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的,例如:工人和发包人之间形成劳动合同关系且属于工伤,工人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用
劳动纠纷
次播放
工作期间流产算工伤吗
工作期间流产算工伤吗
在工作期间,怀孕的女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导致流产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劳动纠纷
人浏览
劳动部、国务院经济贸易办公室、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劳险字〔1992〕14号二、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
全部1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工伤病情复发可以做鉴定吗
工伤病情复发可以做鉴定吗
如果劳动者构成工伤,之后又复发,发生新的变化情况,可以申请对其劳动能力进行复查鉴定,但是需要注意有一定的时间要求。根据《
劳动纠纷
次播放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