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了,现在再婚了,户籍没有转移,老家现在撤走了,家里结婚的时候告诉了我们,请问我和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更新时间:2020-04-15 08:19:03人浏览
问题描述:
4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咨询我
已帮助15928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可以享受该待遇的:
1、只要当事人及子女的户口还在当地的,并且是当地的农业户口人员的,就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就可以享受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否则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1、只要当事人及子女的户口还在当地的,并且是当地的农业户口人员的,就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就可以享受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否则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普通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资产管理与处置的参与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项完整权利,承担完全义务的农村居民。 保留型土地使用权指除承包地经营权外,已实际取得和保留的宅基地、林盘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权。 本办法所称普通成员等同与其他法律法规所称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 第五条特殊成员是指拥有土地共有权、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完整权利的一项及其以上,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公民。 第六条下列人员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 由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繁衍,并在该集体经济组织共有的土地上生产、生活的后代; 与集体经济组织普通成员形成法定初次婚姻关系的;
2020-04-15 07:51:56
咨询我
平台特邀律师
推荐
已帮助9084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一,关于房屋拆迁的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关于遗产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只有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才适用代位继承;
4,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二,关于遗产继承:
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3,只有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才适用代位继承;
4,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对遗产分配有异议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0-04-15 07:55:30
咨询我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官方
已帮助68904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丈夫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要作为遗产,由有遗产权利的人进行继承。有继承权利的人有,配偶、子女及丈夫的父母。可以平均分,也可以不平均分。
继承是在一方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双方的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本身就有女方的一半,这和婚姻法没有任何的冲突,因此,不存在空档。
继承是在一方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双方的取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本身就有女方的一半,这和婚姻法没有任何的冲突,因此,不存在空档。
2020-04-15 08:19:03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出1、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2、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填写户口迁移证,然后把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3、带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丈夫去世,对其婚前财产,现任妻子与前妻子女能否共同享受继承权
2001年10月,宋某某离异后,经人介绍与单身的秦某相识恋爱,不久便共同居住生活。2002年6月26日二人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2005年2月份起,丈夫宋某某感觉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根据《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去世,母亲再婚后还有遗产继承权?
父亲去世,母亲再婚后还有遗产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的,你母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丈夫死亡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就要作为遗产,由有遗产权利的人进行继承。有继承权利的人有,配偶、子女及丈夫的父母。可以平均分,也可以不平均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去世 母亲再婚 之前的房子母亲的新配偶是否享有继承权?
父亲去世母亲再婚之前的房子母亲的新配偶是否享有继承权?父亲去世母亲再婚之前的房子母亲的新配偶是否享有继承权?父亲去世后,房子过户到母亲名字下,如果母亲以后再婚的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孩子的户口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1,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都是非农业(已经转户)的户口性质的,孩子就是非农业的户口性质;2,否则,户口跟随哪一方申报的,就是哪一种户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婚姻法上所说的夫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
母亲去世后,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现在他又要再婚。我对那套房子现在有没有部分继承权?【律师解答】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你好,一、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一)配偶(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四)兄弟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父亲离婚后再婚,离婚前房产再婚配偶是否有继承权?
父亲离婚后再婚,离婚前房产再婚配偶是否有继承权?【咨询】父母婚后有一套单位分配的房产,父亲70%的房产权,父亲单位有30%房产权,因此至今为止未有房产证。200
财产继承权
人浏览
房子拆迁的补偿和户口没有关系。拆迁补偿是补偿给产权人的。产权置换是按房子面积计算。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结婚以后房产证也没有加名,离婚的时候不会分割,属于一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丈夫去世以后,妻子和儿女在继承遗产的时候,首先,应当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定为遗产,而应分割成属于妻子所有部分和属于丈夫所有部分。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您好!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每个项目的政策不同,如有的项目是按房产的面积为补偿计算的依据,对于房产的户口的情况不予以合计,而有的回迁安置项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