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你关于非主观意愿在贪污罪中失去财产的问题,而对方没有刑事责任,但对方后悔,因为没有证据指出事实,所以你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4-06 11:15:59人浏览
问题描述:
你好,我想问你关于非主观意愿在贪污罪中失去财产的问题,而对方没有刑事责任,但对方后悔,因为没有证据指出事实,所以你可以告诉我,该怎么办?
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平台特邀律师 咨询我
已帮助141025人 · 响应时间 平均4分钟内
盗窃罪和侵占他人财产罪(法律术语为侵占罪)的区别:  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在于判断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行为人不可能盗窃自己事实上占有的财物,对自己事实上已经占有的财物只能成立侵占罪。
侵占罪的特点是将自己占有的财产不法转变为所有,因此,只要某种占有具有被处分的可能性,便属于侵占罪中的代为保管,即占有。从客观上说,占有是指事实上的支配(与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不是等同概念),不仅包括物理支配范围内的支配,而且包括社会观念上可以推知财物的支配人的状态。
  ①只要是在他人的事实支配领域内的财物,即使他人没有现实地握有或监视,也属于他人占有。例如,他人住宅内、车内的财物,即使他人完全忘记其存在,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
  ②虽然处于他人支配领域之外,但存在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实上支配的状态时,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例如,他人门前停放的自行车,即使没有上锁,也应认为由他人占有。再如,挂在他人门上、窗户上的任何财物,都由他人占有。
  ③主人饲养的、具有回到原处能力或习性的宠物,不管宠物处于何处,都应认定为饲主占有。  ④即使原占有者丧失了占有,但当该财物转移为建筑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者占有时,也应认定为他人占有的财物。
例如,乘客遗忘在出租车内的财物,属于出租车司机占有,虽然相对于乘客而言属于遗忘物,但相对于出租车司机而言,则是其占有的财物。所以,第三者从出租车内取走该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
  ⑤当数人共同管理某种财物,而且存在上下主从关系时,下位者是否也占有该财物?例如,私营商店的店主与店员共同管理商店的财物,店员是否占有商店的财物?应当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刑法上的占有通常属于上位者(店主),而不属于下位者(店员)。
2020-04-06 11:05:59
平台法律顾问团队 咨询我
已帮助138573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侵占公司财产量刑标准如下: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2、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十万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犯罪数额每增加一万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从而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应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但累计增加的刑罚量不得超过基准刑:  
(1)职务侵占行为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具备的,可以再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  
(2)多次职务侵占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3)职务侵占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职务侵占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职务侵占的款项用于吸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4、确因治病、学习等生活急需而实施职务侵占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020-04-06 11:13:19
法律快车咨询顾问 咨询我
已帮助161177人 · 响应时间 平均5分钟内
如果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的,未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不会因此而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有权依法进行治安处罚,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2020-04-06 11:15:59
声明:以上内容由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如若涉及隐私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二)客观要件。本
刑事辩护
次播放
根据上述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其诉讼时效的计算应把握以下几点:第一、没有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第二款的规定,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这些违章行为不是你的错,你一定要知道!(可以这样申诉)
这些违章行为不是你的错,你一定要知道!(可以这样申诉)
对于车主来说,违章是件让人心惊胆战的事,开车要很小心很注意避免违章。然而有时候该来的还是会来,那么你知道吗?有些违章你是可以进行申诉的,不是你的错千万别为自己买
交通安全常识
人浏览
一般来说,没有借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法院是不会受理案件的。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1、找无利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恶意损坏他人财产属于什么行为
恶意损坏他人财产属于什么行为
恶意损坏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
刑事辩护
人浏览
第二次起诉离婚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对于财产分割方面,双方协商不成可以依法判决。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时候,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有和好的可能。婚姻法第三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家暴图片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家暴图片可以作为离婚证据吗
家暴图片可以作为离婚证据。悔过书、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鉴定、当事人的陈述,这些都可以作为家暴的离婚证据,当事人
婚姻家庭
人浏览
侵占公司财产量刑标准如下: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单位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一万元的,可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1、精神病司法鉴定,结果为被鉴定人实施危害行为时,患有精神疾病,由于严重的精神活动障碍,致使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为无刑事责任能力。那么不会构成犯罪。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分手费,你了解吗?
分手费,你了解吗?
分手费作为一个新鲜事物,很多人对它的出现很感兴趣。法院纷纷出现了很多分手费纠纷的案件,那您对分手费的了解有多少呢?例如分手费的类型,分手费的特征及给付方式等。下
分手费
人浏览
民间借贷涉及刑事案件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共同颁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按照这个意见,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受贿罪需要什么证据
受贿罪需要什么证据
受贿罪在证据的构成方面就是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
刑事辩护
次播放
信用卡逾期不还的后果:1、承担高额罚息;2、造成法律纠纷;3、在全国征信系统中留下“信用污点”。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重婚罪是共同犯罪吗
重婚罪是共同犯罪吗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触犯重婚罪的,不一定构成共同犯罪。若第三人对他人已有婚姻全然不知,或者他人对第三人故意隐瞒已婚情况,第
刑事辩护
次播放
1,如果构成诽谤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全部4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两次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吗
两次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吗
如果第一次事实婚姻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构成事实婚姻,并且该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如果行为人在这之后又与他人缔
刑事辩护
次播放
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范围是什么
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范围是什么
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的范围是以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之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刑事辩护
人浏览
被诈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审查确定案件性质。如果诈骗金额超过2000元就成立诈骗罪,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诈骗较小由公安机关调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
故意杀人罪证据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证据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证据有:故意杀人未遂、中止的被害人的指认。对遗留在犯罪工具、犯罪现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身、衣物上的指纹,足迹
刑事辩护
人浏览
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最轻处罚,一、交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最轻处罚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全部3个答案 >
人咨询过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