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期满后,土地所有者不更新,租赁者是否有权向地面建筑物索赔

更新时间:2020-03-25 22:49:16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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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期满后,土地所有者不更新,租赁者是否有权向地面建筑物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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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租赁合同到期时,双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的,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
2、双方当事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土地上的建筑物、种植物等遗留问题。
合同对此没有约定的,承包方应当将土地恢复至承包前的状态(即要负责清理地上附属物)。
清理费用由承包方负担,承包方拒不清理的,发包方可以强制清理,并向承包方要求支付清理费用。
3、承包方种植的树木,要在到期前砍伐或者移走。
也可以协商出让给发包方,如果发包方不愿意受让,承包方应当自行清理,不存在索要赔偿的问题。
2020-03-25 22: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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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
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二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即将到期之前,中央就明确宣布,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治理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第一项规定: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
第二项规定: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是在第一轮土地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已经做了延长土地承包期工作的地方,承包期限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中央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一系列政策,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本依据。
2020-03-25 22: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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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用地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一)征用水浇地、稻田、园地、人工草地,按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补偿;?   
(二)征用旱地、天然草场,按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补偿;?   
(三)征用林地、宅基地,比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   国家和自治区基础设施的大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征用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土地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其补偿标准按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6倍执行。?   上述被征用土地的平均年产值以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为准。?   第二十九条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由用地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一般作物青苗补偿费为该作物前3年平均年产值,宿根作物青苗补偿费为该作物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林木和各种设施,按实际损失情况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2020-03-25 22: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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