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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哑人离婚规定

更新时间: 2019-09-04 14:45:5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关于聋哑人离婚,婚姻法没有单独的规定,所以和普通人离婚程序一样。先进行协商,可以协议离婚的就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就提起诉讼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的;双方均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诉讼离婚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一般而言,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离婚诉讼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的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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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永生律师
主任律师
戴永生律师

福建-龙岩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婚姻家庭、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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