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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流程

更新时间: 2022-04-25 15:02:28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继承房产流程如下:

1、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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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律师
主办律师
张博律师

浙江-杭州

擅长: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继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征地拆迁、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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