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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 2022-03-02 17:17:1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对租赁关系没有影响,承租人可以继续承租。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的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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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凡律师
合伙人律师
李晓凡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医疗纠纷、征地拆迁、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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