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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还是否可以再要回来

更新时间: 2022-01-27 18:32:33 次播放
律师解答

离婚时赠与孩子的房屋,如果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不能再要回来;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能够要回来。

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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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坤玲律师
主办律师
陶坤玲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继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公司企业、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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