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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是否随之转移

更新时间: 2021-11-29 18:46:06 次播放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时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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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丽霞律师
主办律师
何丽霞律师

广东-广州

擅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公司企业、保险纠纷、人格尊严、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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